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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试用期,与公司签了合同,但没拿给员工,公司有没有违法行为?

133 2024-04-02 04:38 admin

一、员工在试用期,与公司签了合同,但没拿给员工,公司有没有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的年限不同,试用期可以有1-6个月不等的期限。所以试用期也应当以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年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自入职之日起第二个月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一年,用人单位为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3个月的试用期过了,公司还没跟我签合同怎么办?

可以去告公司,你直接去法院起诉公司即可,你也可以去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

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一个月之内企业就得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了试用期的时间,试用期并非企业想多长就多长。工作三个月而不与员工签订合同显然是违法的,法院起诉能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扩展资料: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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