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了一年的试用期合同的教师算正式职工吗?
1、签订了一年的试用期合同的教师属于正式职工,但是有没有编制就要看具体的情况的,另外,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该试用期即为合同期限的。
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想问教师的用人单位是哪?是教育局,还是乡镇中心校,还是本学校?
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事业编制,没有劳动合同。
您可以先找你的学校(工作单位)交涉争议问题,如果未能解决可向学校上级主管的教育局交涉,再交涉不成,可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三、合同制老师寒暑假有工资吗?
合同制老师寒暑假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四、我是民办学校教师,学校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克扣工资、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咨询
民办学校不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和按时发放上月工资,怎么办
我老婆在普宁市潮南区的一民办学校工作了一年了,今年五月就递了辞职信给校长,7月份就要放假了,但是学校一各种理由推诿不按时发放5-6月份工资,另去年寒假也没有发放寒假工资,现在马上要放暑假,学校一没签订合同,二没结清工资。不知道该怎么办?请教下!!
广东-揭阳2011-06-25 22:56:08 762个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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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云律师
陈晓云律师
北京-北京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克扣工资、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2011-06-25 23:18:240
揭阳法律问答顾问
揭阳法律问答顾问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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