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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单位在劳动局没有备案,又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214 2024-03-12 20:50 admin

一、签了合同,单位在劳动局没有备案,又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无论是否在劳动局备案,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承认,都是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局备案,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者有其他侵犯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可凭劳动合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有人清楚招工备案是什么意思呢?单位必须要去办理吗?如果没有办理就不能给员工交社保吗?

单位在找到新的员工录职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后去劳动所备案处理。

交社保不需要备案,只要单位人事部去社保局办理就行。

提供材料:

用人单位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所招人员的户口本、毕业证、失业证及《招收人员情况表》、《招收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四份)办理招工备案手续,建立职工档案。

事业单位招工招聘的凭有关部门的增人计划卡。

外来就业人员持就业证办理招工招聘手续。

招(聘)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外来务工人员,用人单位持被招(聘)人员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办理招工备案、建档手续。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招工手续是: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招人要到当地(注册)区、县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中心去办理招工登记,要用什么样的人才,针对企业的性质和用人的要求,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职介中心和人才中心登记招用。劳动职介中心针对企业用人的要求推荐相关人员。确定招用人员以后,要按规定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填表录用备案手续,这是对每个职工具体负责的一种体现,也必须要这样办理,如不办理,又不整改,对企业进行处罚,每人要处理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事业单位合同工备案是怎么回事?

事业单位合同工备案是指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委托的服务机构提交合同工信息并备案的过程。这一过程旨在规范合同工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透明化、规范化。

具体来说,事业单位应当将其聘用的合同工的基本信息和劳动合同信息(包括合同期限、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汇总后,通过电子数据接口或纸质材料形式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委托的服务机构进行备案。通常,备案时间应在合同生效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备案成功后,合同工即可享受与正式工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并受到法律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备案义务,将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同时,作为合同工也应主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和保障。

四、劳动合同可以备案条款有哪些吗?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合同备案管理是劳动行政部门对依法审查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措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备案。

第三条 用人单位新招用人员后,应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其中,驻淄中央、省属用人单位和市属用人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到市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其他经济类型的用人单位到所辖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驻外区县(本市行政区域内)市管辖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备案,由市劳动行政部门委托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备案。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订立、变更、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五、我们签了劳动合同,可公司并没有到劳动局备案,公司违法吗,合同有效吗?

公司和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到劳动局备案是合法的,只要劳动合同规定里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或法规的,即为有效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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