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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劳动合同工属于正式工吗?

57 2024-03-12 14:55 admin

一、全日制劳动合同工属于正式工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中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简单说,也就是没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关系可以一直持续到劳动者死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单方解除的;正式工,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不属于试用期时开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其实也就是正式工的一种,只是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式工.

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超过4小时的加班费怎么办?

由于非全日制是以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方式,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的计算,故非全日制形式的用工将不享受法定休息日期间的加班费,但对于法定假日加班的部分则有权主张加班费。

加班费应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单位工资的300%计付。关于加班费,较为常见的一种争议情形是:工作日超过4小时外的工作时间是否计付加班费对此也有不同的观点。观点一认为:只有超过8小时的部分才应支付加班费,否则只能按单位小时工资计算和支付劳动报酬,超出4小时即支付加班费不符合非全日制的用工本意。观点二认为: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来说,4小时即是劳动者的法定工作时间,超出部分自应支付加班费,应按单位小时工资的150%给付。

笔者认为,如工作时间长期超出4小时每天的,将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劳动关系有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风险。如偶尔零星超过4小时的工作时间,应按小时工资正常结算。但鉴于对此问题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故建议双方最好对此进行约定以避免争议。

三、劳动合同法几个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区别:1,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是一部法律的两个版本,就是两部法律,目前这两部法律都在执行中,事实上这两部法律的相关规定事统一的,实际操作中都可以作为依据,2,劳动法调整的范围更大更宽泛,涉及到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等等。3,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只针对劳动关系中涉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方面做出规定。

四、全日制用工可以签临时聘用劳动合同吗?

可以签全日制的劳动合同。但如果干双份工作,对其中一家或者两家工作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其中一家或者两家单位提出不同意你兼职,你不解除与另一家的劳动关系。则中介公司或者另一家单位,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你时间安排好,兼职的事不让用人单位知道,也不会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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