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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全在公司里,员工是不是应该有一份?

265 2024-03-10 13:06 admin

一、和公司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全在公司里,员工是不是应该有一份?

有权利。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是原件可以吗?

需要具体分析。在法律上,劳动者所在的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是不能扣押本属于劳动者的那一份劳动合同的。

如果仅给劳动者一份合同的复印件,那么在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就失去了一份最强有力的能证明你们之间劳动关系客观存在的证据。

但如果该复印件得到追认,也就是说加盖了公章,或者合同双方都签了字,该复印件就取得了和原件一样的法律效力。

对于公司只给复印件的行为肯定是不允许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提供原件给你(盖红章的)。公司无权不给。另外劳动者可要求公司阐明提供复印件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注意: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各执原件一份。如果只给复印件,是违法的行为。可以用该复印件到辖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责令单位改正,即将原件一份给你。

三、劳动合同为什么要一式三份?

一般是一式三份。员工 公司 和劳动局一份。不需要提供原件,但为了避免纠纷,最好把职工的劳动合同收回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四、劳动合同是不是一定要在劳动局存档?

  法律没有规定劳动合同需要交劳动局存档。

  因此,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起,劳动合同一般都不交劳动局存档了。在此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通过鉴证才有效,那时劳动局有存档。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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