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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与别的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却在别的公司上班的怎么算?

300 2024-03-09 13:35 admin

  劳动者一个人在二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其中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又去另一家公司上班算违法的,劳动者应当尽快与前一家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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