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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需要盖章吗?

133 2024-03-09 02:51 admin

一、离职证明需要盖章吗?

  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必须加盖公司章,不然,离职证明没有法律效力,因而,劳动者无法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也就不能到社保局办理转移社保手续。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可以同时开吗?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都可以用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对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也不影响证明开具。

三、被公司辞退,还没有办手续,可以开离职证明吗?

可以开离职证明,只要解除劳动关系,离职时单位就应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也就是离职证明,不论是辞职还是被辞退的情况。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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