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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需要为员工买社保吗?

151 2024-03-09 00:05 admin

一、快递公司需要为员工买社保吗?

1、快递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

2、快递公司属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3、快递公司的员工有权享受高温补贴。4、建议你们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费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缴纳社保必须要档案吗?

人事档案和社保没有直接关系,有间接关系。

1、对新参加工作的人来说,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单位仅凭劳动合同就可以办社保了,然后由单位给员工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将劳动合同和社保审批等人事资料放进人事档案里,可以放在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局保管,也可以放在本单位档案科保管(但要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单位);

2、对以前在别的单位工作过的员工,新单位办理社保时需要看人事档案的,社保局需要审查该员工以前的工作时间及社保缴费情况的,办理社保的续缴费数,将社保的缴费年限连续起来。

3、人事当案的另一个作用是,人事部门到社保办理员工的正式退休手续时,劳动局是要审核员工的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工龄用,工龄的长短对退休工资有一定的影响。

总之,人事档案一定要跟随自己的工作单位走,或存放在本地区的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局里,千万不能忽视它的作用。

三、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交社保,该怎么办?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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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下法律你大概看一下

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

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衷心祝愿早日解决问题!

四、签了劳动合同就必须买养老保险吗?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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