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合同网

劳动合同中的要约是指?具体有哪些情况?

202 2024-03-06 02:02 admin

一、劳动合同中的要约是指?具体有哪些情况?

订立劳动合同与订立一般合同一样,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指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向其与之订立劳动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必须向特定人发出,并且采用适当方式通知对方,如书信、口头通知等方式。如果向不特定的人发出,除非在要约中详细地规定了合同条款,并且要约方承担在规定的条件下与前来承诺的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这种向不特定人发出的意思表示才可被称为要约。

二、offer属于什么合同?

单位发出offer,应视为要约邀请,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Offer不等于劳动合同,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但是盖章、签名版的offer是一种邀约合同,如果单位违约的话,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赔偿的。

因此,用人单位发出正式的书面offer时要非常慎重才行,要不就不发(以口头或电话通知入职等),发了就要尽量履约,否则,虽说不违法但有损企业雇主品牌形象,公司发放录用通知后拒绝录用,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

员工收到公司的录用通知书后,被拒绝录用,公司应承担法律责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