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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于“终身雇用”吗?

200 2024-03-04 06:32 admin

一、求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于“终身雇用”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终身雇佣”。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然可以和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解除双方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或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满足上述条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也可以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请问如何雇用保安?

企业从保安公司雇用的保安,企业应当与保安公司签订保安业务合同,约定保安公司在企业治安方面的职责,费用的承担,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分担和处理方式。

与保安公司就保安人员的派遣签订劳动派遣合同,与保安本人不要另签劳务合同,因为保安属于保安公司的派遣人员,他们的人事管理属于保安公司

三、雇用保险是什么啊?

是日本的一项保险制度,之前日本都是终身雇佣制,但因为种种原因终身雇佣制坚持不下去了,所以就出现了雇佣保险,一旦被公司辞退,可以领取一定的保险报偿。

四、雇佣和雇用有啥区别?

区别如下:

1.学理上,一般认为,雇用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

2.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而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3.侵权责任规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伤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在双方主体均为自然人的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的一方对于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但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因雇佣活动遭受人身损害,要承担无过错责任。显然,雇主的责任要重于接受劳务的一方。

4.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不同。《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对于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只规定了接受劳务一方应承担责任,并不涉及提供劳务的一方的责任;但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规定了在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情形下,雇员与雇主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雇员的责任也要重于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

五、雇用是什么意思?

雇用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而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六、有雇用男保姆的嘛?

现在人普遍印象都是女保姆比较会照顾人然而实际情况却烦的相反。

真正用心的男保姆实际上要比女宝宝强的,不过现在在人才市场还是想这样导向的。关键也得看有没有,真正能慧眼识真的人。所以我建议你如果想要雇佣男保姆的话或者是想做男保姆的话。多去打听打听。人才市场人才济济,应该有你能满足的。

七、东北话雇用啥意思?

"雇用"(顾涌)。

1.如果是"雇用",意思是花钱购买劳动,顾用工人干活的意思。

例如:这个活我们干不了,出去雇用几个工人吧。

2.如果是(顾涌),类似于待得不安稳,浑身不舒服似的,不断的动来动去的意思,动作和"蛆"的蠕动差不多。

例如:你干什么呢,不断的顾涌啥呢,整得我们看着都心烦。

八、雇佣和雇用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1.学理上,一般认为,雇用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

2.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而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3.侵权责任规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伤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在双方主体均为自然人的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的一方对于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但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因雇佣活动遭受人身损害,要承担无过错责任。显然,雇主的责任要重于接受劳务的一方。

4.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不同。《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对于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只规定了接受劳务一方应承担责任,并不涉及提供劳务的一方的责任;但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规定了在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情形下,雇员与雇主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雇员的责任也要重于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

九、暗黑2怎么雇用刺客佣兵?据说第三幕可以雇用?什么难度下?

啊,那是网友们编出来的一个隐藏剧情,实际上不存在

故事中在DY可以雇刺客(找刺客谈话),到A4杀死大菠萝会有隐藏任务

十、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目前中国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否适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也明确,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该法。

故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持有就业证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与境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即为中国境内的劳动者,应当完全适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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