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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休期结束,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吗,支付多少呢?

172 2024-01-05 02:40 admin

你好,若是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也正常按照公司规定申请休假而公司也通过了的话,那用人单位在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属于非法辞退,可在仲裁申请中主张2N个月的经济赔偿金(N为工作年限,不足6个月算0.5,其中月工资为过去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下同),可以在拿到解除合同通知书后申请劳动仲裁。

题主是休假期结束后解除劳动合同,若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那用人单位需支付N的经济补偿金

另一种情况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样需支付N的经济赔偿金

若并不是上面的双方协商和无过失性辞退情况,那就和病休假没什么关系,很可能是非法辞退,可以直接按照上述申请仲裁,拿2N

具体仲裁流程可观看B站的这个视频

教你打官司!劳动仲裁全流程讲解_哔哩哔哩_bilibi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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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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