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合同网

新员工入职登记表(包含试用期限,时间,工资,转正工资)+公司地址,请问这算劳动合同嘛?

113 2023-12-23 12:19 admin

谢谢邀请。

首先,你说的入职登记表当然不算劳动合同。具体可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也就是说一个劳动合同必须要具备上面条款的内容,否则就不是一个完备的劳动合同。

其次,你提到的入职登记表可以作为劳动关系建立和存在的一个证据,当然如果还有其他证据就更能充分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了。

最后,劳动关系的存在并不 以劳动合同签订为标准,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即可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证据收集可参照我的知乎文章:职场防身计 之一 劳动关系证据收集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源自我在劳动监察大队工作、经常处理劳动纠纷的实际经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不介意的话可以关注我,有问题欢迎咨询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