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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自己曾经向公司提交过辞职申请?

118 2023-12-18 11:19 admin

只要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信时,完善送达手续,劳动者手中的送达签收单就可以证明自己已经将辞职信递交了用人单位。《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请阅看附件范文。

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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