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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279 2023-12-06 03:28 admin

一、肯德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肯德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条件和标准都是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的,如果是因为员工自己的原因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基本上是没有补偿金的;如果是因为肯德基自己的原因则是需要给予员工补偿金的。补偿金的标准是:员工每工作1年,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二、医疗期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够得到赔偿吗?

【参考答案】

1、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2、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3、除此之外,还需查询地方上是否能够做鉴定、是否有支持医疗补助费的裁判口径。

【法律法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废止)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22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劳办发〔 1997〕18号

第22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 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鉴定为1—4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三、天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自己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辞职是没有赔偿金的。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那么就要依法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按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单位要继续履行;劳动者没有让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没办法再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就要给劳动者支付适当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动解除劳动合同还能拿到赔偿吗?

被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到赔偿。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主动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解除合同理由,只有履行这一法定程序,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六、劳动合同甲方单方解除怎么赔偿?

定解除权依法解除合同,且不存在违约等情形,甲方是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对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有异议,合同相对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异议诉讼,请求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如果说甲方仅仅是单方面不履行合同,那么对方可以诉请继续履行。

七、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多少?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赔偿金!

主要看情节,如果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拿到最高11个月的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2倍。

如果是因为调岗降薪被迫离职,只有n+1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可以拿到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再加上一个月的工资!

八、还有两年退休,公司会现在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解除的话如何赔偿?

还有两年退休,公司是否和你解除劳动合同,这个只有你现在公司能准确回答,我们在这里回答只能是假设,如果你现在没有什么违纪现象,没有和公司领导或现在的上级发生不愉快,一般不会在这个时候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解除,如何赔偿,分为七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你出现了违纪现象,自己存在过失,也就是你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企业是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六种情形如下: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是你现在自己提出辞职,也就是自己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也是没有经济补偿金。


第三种情况:就是企业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你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

具体六种情形如下: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种情况:就是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种情况(裁员情况):就是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六种情况就是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你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你签字同意的补偿方案,这时候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种情况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你没有存在任何过错,企业就是强制性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的经济补偿金就是2N,就是双倍经济补偿金。


所谓的经济补偿金,详见《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九、乙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甲方吗?

用工单位无故解险劳动合同应支付补偿金,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十、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个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

2、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3、因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4、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然也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5、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违纪、造成重大损失、刑事犯罪、劳动教养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工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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