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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正确做法?

281 2023-11-29 17:09 admin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正确做法?

作者 : 上海中申律师事务所

某公司员工于2023年3月24日入职,4月21日公司以其不符合公司的试用期录用标准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4月23日离职。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均规定了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情形,公司依据录用标准中的“无法按照试用期的工作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及无法达到岗位任职条件,试用期未通过考核,不符合本公司在录用之前所公布的职位的录用条件。”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随后,该名员工以公司举证的材料不符合实际情况、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的一个过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如果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前提是用人单位需要符合相关的合规要求,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违法解除的风险,届时,用人单位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第一,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明确约定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情形。实际运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时,用人单位需要将“不符合录用条件”转化为具体的情形。比如,用人单位可以针对该职位建立试用期的考核标准,明确什么情况为不通过或者未达到合格标准,将不通过或未达到合格标准与“不符合录用条件”相绑定(即不通过或未达到合格标准即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确认书。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情形,也有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进行规定。若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需要在劳动者入职前对其进行规章制度的宣贯,向其说明并由其签字确认。实践中,出于各种原因,有时劳动者并非入职当天就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有可能是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进行签订。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将试用期的录用条件写在劳动者入职前的录用通知书(offer)中,或者在劳动者入职的当天就与其签订录用条件的确认书。下面,我们列举实践中一些常见的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情形,比如:

劳动者未能通过用人单位的试用期考核和评估,或试用期绩效考核不及格的。在实际适用这一项时,需要注意,应让劳动者在试用期开始前对试用期考核的标准进行签字确认,考核的标准应当客观,尽量避免一些难以量化的、主观的标准。用人单位也可以将劳动者的岗位职责、岗位要求、试用期内限期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包含在试用期的考核和评估标准当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考核时,应保留相应的试用期考核核结果的文件,并让劳动者签字确认,否则若发生纠纷,未经劳动者签字确认的考核结果文件将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比如,在(2019)京0102民初4304号案中,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月业绩在定量75%或以下的、月度考核75分或以下的、不能有效或基本有效完成公司交班的专项工作任务的......均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法院认为,考核的表格为公司单方制作,未经员工确认,且公司未提交与各项考核结果相对应的事实依据及考核评分标准等证据予以证明,不能据此判定员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属于违法解除。

劳动者隐瞒或提供虚假的信息或材料的。这一项除了指劳动者隐瞒自己的学历、个人经历(如曾被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等)以外,还包括劳动者隐瞒自己需要履行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等与上一家用人单位的未尽的义务。建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入职时需要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明确罗列,在劳动者入职时填写的文件中对需要披露的个人信息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做好背景调查。用人单位也可以将这一项作为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以免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发现劳动者隐瞒或提供了虚假信息材料而无法向员工追责。另外,在实际适用这一项时,还需要注意并非只要劳动者在个人履历中提供了虚假信息,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虚构了自己学历信息、工作经历,且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是用人单位能否录用其担任相关岗位的重要考量依据的,用人单位可据此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其个人履历涉及个人隐私,如婚姻状况、生育情况等,根据岗位的特性,不属于与劳动关系直接相关的劳动者必须如实陈述的因素的,其隐瞒或未如实说明相关情况不能作为用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比如,(2022)津03民终1732号案中,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在入职时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及《人力资源信息采集表》中婚育情况存在虚假隐瞒,以此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法院认为,婚姻、生育状况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必然的关系,属于个人隐私。因此,劳动者并非必须提供该类信息,用人单位据此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与单位要求其提供的证明文件的。这一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文件等,以及在上一家用人单位的退工单或者离职证明等。对于一些需要相关资质、技能方能上岗的工作岗位,如餐饮行业,需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用人单位还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否则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试用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由于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考察的一个过程,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将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作为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情形之一,而无需达到“严重”的程度。但是,适用这一情形的前提,需要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已经过民主程序、公示、并经劳动者签字)且已对新进劳动者宣贯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者知悉并签字。并且,发生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时,用人单位还需要对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相关事实固定为书面文件,由劳动者签字确认。

第二,劳动者存在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标准的事实。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者试用期中留存相应的证据。在开头的案例当中,公司主张员工无法完成工作岗位的职责、岗位任务,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试用期未通过考核。那么,在实际举证时,就需要针对员工入职时签订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具体指出员工实际不符合哪一项要求,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果在试用期对劳动者进行了考核的,需要出具对劳动者的考核结果文件,上面需要有劳动者签字确认。否则,公司存在违法解除的风险。

依据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注意是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以及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要对劳动者进行试用期的考核,需在劳动者试用期届满之前进行考核,一旦确认劳动者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一定要在试用期届满之前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试用期内”,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内,若仅未履行用人单位内部的转正手续,但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期限届满,员工继续提供劳动的,则不属于“试用期内”,此时公司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用人单位的解除还需要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要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因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试用期标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本身没有设立工会的,可以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会或者是上级工会,做到合法合规。如果用人单位因没有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被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仍然可以在劳动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前对该程序进行补正。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标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这需要用人单位具有完备的劳动合同条款、规章制度,在日常实施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时做到合法合规,并保存好相应证据,解除劳动合同时履行相应的通知工会的程序性规定,以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或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的不利后果。

二、城市管理工作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实行共建共管。

执法中队与高校、物业小区、社区工委联合开展共建共管工作,多方协同配合,开展宣传教育与疏导、服务工作,改善整体环境,形成“大城管”宣传管理格局。

二是实行分类管理。

采取重点区域重点值守、一般区域流动巡查、全天候监控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的方式。

针对人口集中,流动摊贩较多的区域,则实行蹲点式治理和部门联合管理。

针对突出问题,由科教创新区管委会统筹城管执法、工商、规划建设、公安、环保、水务、交警、公交公司等部门实行多方联合执法。

比如:工程施工首先由交警部门规划渣土车规划行车线路,对工程车实行登记制度,统一发放通行证。

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针对工程渣土运输存在的抛撒滴漏、偷倒乱倒等行为,实行从车辆、运输企业、驾驶员三方着手,多部门联动遏制渣土运输的违规行为。

由城管局与规划建设局、交巡警大队联手,对车辆、渣土运输单位、驾驶员实施“三位一体”计分处罚,任何一次违规行为都将对车辆、运输单位、驾驶员三方面造成影响。

计分周期内分数达到一定限额,渣土运输单位将被“拒绝”在园区承接新渣土运输业务,运输车辆则无法拥有新通行证,驾驶员也将被限制受聘。

三是实行路长管理模式。把创新区范围内道路、绿化和水体,分为条块,分给区域内的各单位,明确为路长单位,每个管理路段由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实行责任捆绑制度,所属单位的管理区域出现问题,路长单位将一同受罚。

路长单位明确专人将存在的问题反映到执法中队或市政物业公司,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三、乡镇城市管理工作主要做法?

安稳镇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1〕15号)文件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提升行动、“大城智管、大城细管、大城众管”和城市综合管理“马路办公”及“门前三包”等系列部署,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型,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稳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建引领“马路办公”为主线,以“三化三治”(净化、绿化、美化,治乱、治堵、治污)为抓手,以职责精确化、管理精准化、服务精细化为原则,以“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为工作总目标,认真落实“五长制”管理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参与场镇治理,加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实施范围

以黄桷桥社区,十八梯社区,松藻社区、同华社区、渝阳社区,安稳村、崇河村、羊角村部分区域为重点,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文化广场、停车场、农贸市场、临街门店所在地的重要道路推行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工作。

三、组织体系

辖区相关单位、各村居要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对城市综合管理作安排部署和要求,全面抓好镇域内城市综合管理各项工作。

(一)街长。由镇长担任街长(书记、镇长互为AB角)。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有关城市综合管理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指导辖区内路长开展工作,负责定期听取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对责任区域内突出的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解决。

(二)路长。由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担任路长。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责任路段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牵头协调督促巷长、楼长及城市管理具体责任人解决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问题,督促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定期向街长汇报未及时有效解决的城市综合管理问题,督促问题整改直至彻底解决。

(三)巷长。背街小巷实行巷长制,由村(居)专职干部担任巷长。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问题。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督促区域内楼长、店长落实“门前五包”具体工作。

(四)楼长。居民社区楼院、楼栋实行楼长制,由辖区楼栋常驻居民代表、志愿者等担任楼长。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劝导不文明行为,发现、处理、协调、督促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及时向巷长上报重难点、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综合管理问题。

(五)店长。临街门店实行店长制,由临街门店经营者担任店长。

主要职责:与辖区村(社区)签定“门前五包”责任书。自觉接受辖区村(社区)和行业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文明诚信经营,劝导不文明行为,涉及经营秩序的问题向责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告反映。

(六)街长制办公机构

1.镇“五长制”办公室设在建环中心,由建环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建环中心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建环中心牵头收集完善资料,建立“五长制”示范村居档案,以及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档案;建立“五长制”相关登记、统计台账;建立辖区示范道路综合档案;收集整理“五长制”的反馈意见;落实巷长、楼长的选派、培训、考核、评优等日常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上报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工作机制

(一)深化“马路办公”机制。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管理城市的人,办公室应该在马路上”的“马路办公”的部署指示精神,在全镇推行城市综合管理“马路办公”,街长每周“马路办公”不少于1次;路长每周“马路办公”不少于2次;巷长、楼长每天不少于1次;街长、路长每次发现解决问题不少于2个。

(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发现问题、分析研判、及时处置、有效反馈”的工作机制,街长依据职责任务及时梳理、研究、督促相关单位履行城市综合管理相关职责。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巡查发现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秩序管理等所有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交本路段的环境卫生责任人(保洁公司)、市政设施责任人(建环中心)、园林绿化责任人(绿化养护公司)、城管执法责任人(建环中心)、村居责任人(所在村居书记)进行处理。

(三)建立高位协调机制。重难点问题实行逐级反馈解决制度。各路长、巷长应在本级范围内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对确实无力解决的,应采取书面形式呈报街长,由街长协调解决。

(四)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建立“五长制”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收集、研判、部署、协调、解决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街长每月组织召开1次工作例会,定期研判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路长每半月召开1次碰头会;巷长、楼长每周至少召开1次碰头会、院坝会或座谈会,及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城市管理相关问题,同时梳理、上报本级不能解决的问题。

(五)建立责任公示机制。坚持美观、明确、节俭、便于识别的原则,要在重点干道显要、适当的地方设置“路长公示牌”。要在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小区)楼栋出入口、临街门面适当位置将巷长、楼长、店长公示上墙,公示牌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制定,各种公示牌的材质、样式、颜色要与街道风貌相协调,与周边环境相一致;公示内容一般应包括:责任人姓名、所辖范围、职责、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村(居)应全面开展“五长制”工作,夯实城市管理力量,每月将“马路办公”完成情况和热难点问题解决前后对比情况简报报送至镇“五长制”办公室联络员处汇总。

(七)建立定期通报机制。为强化监督力度,推动“五长制”工作落地见效,镇“五长制”办公室每月对辖区内巷长、楼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五长制”工作,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要建立完善组织保障体系,保障工作经费。各分管领导要做好“五长制”工作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综合管理、对辖区城市综合管理负总责,有条件的村居应充分发挥党员在城市日常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研究,整合资源,细化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辖区内“五长制”人员要认真履职。各办、站、所、村居要自觉服从服务于街长的统筹调度,建立信息共享和情况互通机制,形成合力,提升细管众管水平。

(三)强化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村居广播、宣传栏等途径和院坝会等形式,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同时对负面典型及时曝光。全镇开展“门前五包”、“五长制”的系列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参与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努力营造“人人爱护城市环境、人人参与城市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仓库管理工作就是?

负责好仓库的文件,统计产品数量

五、闭环管理工作规则?

1、Plan:做事前要定目标,做计划。

2、Do:按照计划进行执行,以实现制定的目标。

3、Check:执行过程中对照计划要求,进行检查,验证执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积累执行的经验。

4、Act:把成功的经验制定成标准、程序、制度加以推广和复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正和改进。

六、品质管理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

1、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和持续改进;

2、对供货者、产品的审核;

3、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4、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培训;

七、作业管理工作目标?

作业管理工作主要目标以减少重复,机械操练,死记硬背东喷西聘的作业练习,感受作业效能,从而减轻学生负担。

二就是能比较系统地掌握不同类别练习题的功效,并且开发一些有针对性,层次性的思维能力训练能力,从而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三,研究新的作业设计理念,拓展作业内容形式是形成学生课外阅读和探究习惯的引领性作业,五,形成协调各科作业量咳血,控制学生作业机制,六学校,家长,学生共同研讨,形成正确的择业观。积极的舆论导向。

八、餐饮管理工作目标?

1、顾客满意2、利润最大化3、在同行业中具有强大竞争力4、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高5、成本的控制在预计范围内

九、公寓管理工作要点?

坚定信念,稳抓稳打,确实做好老师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学校艰苦奋斗,甘于奉献,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博学,博爱,立人,达人,的校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服务同学的工作宗旨,保持踏实认真,创新务实的工作态度,积极参加各项工作,多渠道,多方面完善一下管理工作

十、协调管理工作说明?

协助设计单位网优中心完成公司移动基站的选址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洽谈负责提出建站的要求,切与备选站址业主进行初步洽谈。商定意向。

工程协调,协助解决工程施工中与业主单位产生的矛盾。处理所有记账可能出现的纠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工作协调,负责到期合同的续签。处理施工和运行中基站出现的与业主相关单位发生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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