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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被告申请范本? 申请追加被告的期限?

110 2025-01-12 17:56 admin

一、追加被告申请范本?

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对于贵院受理的(XXXX)鄂XXXX民初XXXXX号XXXX纠纷一案,请求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XXXX诉XXXXXXXXX纠纷一案,XXXXX向申请人支付的XXXXXX元,系申请人代被申请人收取,同时,XXXX与XXXXXX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与实际业务往来,申请人与XXXXX并无直接业务往来,如需返款项,应当由被申请人承担返还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故申请人提出如上申请,恳予准许。

此致

XXXX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 XX月XX 日

二、申请追加被告的期限?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根据自己利益的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追加被告。"被告追加被告"的申请能否得到支持,主要有以下三个条件:

1、被追加的被告是否是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2、原告是否同意追加;

3、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追加(关于追加被告的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在一审程序的法庭辩论终结前进行)。

三、追加被告的申请,民事被告人申请追加被告有何法律依据?

  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可以看出,我国把是否必要共同诉讼作为追加当事人的标准根据诉讼标的是否共同和是否同一种类,共同诉讼可以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与普通的共同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在共同诉讼中,共同起诉讼或共同应诉的人,叫做共同诉讼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共同所有、共同继承、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合伙制度等,决定民事诉讼可能产生必要的共同诉讼。必须是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被告的,除此之外被告没有权利再行追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如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只能列为第三人,而不能是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四、被告申请追加被告的法律规定?

追加被告的法律规定如下: 

1、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法院应当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当事人; 

2、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但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下,法院应当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告知原告可另案起诉; 

3、被告申请追加共同被告,是否必要的共同诉讼。 必须是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被告的,除此之外被告没有权利再行追加被告。

 原告是否同意追加。 原告同意追加的,裁定准许;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可以借鉴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1、追加被告必须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 必要的共同被告是指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权利或义务关系、与原告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人。 不具备该条件,不得追加为被告。 如以个人合伙为被告的诉讼,全体合伙人为必要的共同被告;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产生经营活动的,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挂靠的集体企业互为必要的共同被告。 对于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申请追加的,不得允许

 2、追加的被告必须明确。 法律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因此,在诉讼中追加被告也必须明确。 被告明确首先是指法律上承认其存在。 法律上承认是指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经过了有关部门的登记,或法律规定不需要登记即承认的其他组织,自然人应当有户籍登记。 法律上的存在是进行诉讼的必要前提。 对于已终止或未经工商登记的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应当以其行为人为诉讼主体。 其次,追加的被告要有确切的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能够送达诉讼文书。 法律上的不存在与没有详细住址,或虽有详细住址但找不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对法律上存在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但是否存在不能确定的,不可以公告送达,也就不能追加为被告。

 3、追加被告必须有相关证据。 为防止错误地追加被告,不论法院依职权还是因当事人申请追加被告,都应有基本证据证明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追加的被告是必要共同诉讼的被告,二是要证明被告的存在,并提供详细情况,不得只凭当事人的陈述或请求盲目追加。 法院依职权追加被告前,必须根据卷宗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追加。

五、如何申请追加被告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法律并没有对追加被告的时间做出规定,实践中一般实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对于之后提交的依法另案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2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

3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

六、民事诉讼,被告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吗?

民事诉讼中被告能不能申请追加被告或第三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从这一规定看,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成了法院的职权行为,追加的处分权、决定权不在当事人,而在法院。当然,这样规定是否科学,是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实践操作中,原告与被告均有可能要求追加共同原告、共同被告或第三人。但是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当事人是否申请追加不是追加的必要程序,并且也并不排除当事人申请的可能,无论原告申请还是被告申请,均不属于诉讼法禁止的范围,起决定权的还是法院。追加与否是法院的职权范围。

七、借款合同可以被告就原告吗?

当然可以了,这种情况应当属于案情不是很复杂,既然案情不是复杂,证据比较充分的话,那当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了。

八、劳务合同被告可否追加发包人作为被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和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九、民事诉讼中被告是否可以申请追加被告?

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可以看出,我国把是否必要共同诉讼作为追加当事人的标准根据诉讼标的是否共同和是否同一种类,共同诉讼可以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与普通的共同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在共同诉讼中,共同起诉讼或共同应诉的人,叫做共同诉讼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共同所有、共同继承、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合伙制度等,决定民事诉讼可能产生必要的共同诉讼。必须是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被告的,除此之外被告没有权利再行追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如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只能列为第三人,而不能是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十、申请追加被告需要什么材料证据?

1.追加被告有两种情形,一是原告申请,另一种是法院依职权追加;

2.如果是法院依职权追加的,这个你不用管,法院会制作文书复印诉状副本等材料给追加的被告的;

3.如果是原告申请追加的,需要原告写一个《追加被告申请书》,基本格式是申请人(也就原告了)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你准备追加的公司或个人)的基本情况、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签字、日期,基本就是民事诉状的格式,这是比较正规的,一般这种文书法院都不会对格式要求太严,只要能把事情讲清楚就可以了;

4.追加被告你要提交的证据,因为不知道具体案情,不好具体说,但基本原则是:证明该被告应对你承担某种义务,比如证明该被告是你的实际雇主、该被告欠了你的工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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