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利息lpr怎么用?
点击个人住房贷款以后会进入贷款定价基 准转换界面,界面上面有利率方式有两 种,第1种是浮动利率,第2种是固定利 ,大家可以做选择,如果转成lpr的话, 就选择浮动利率,然后定价方式,接下来 方式我跟大家前面视频跟大家说过,我这 里简单的说一下有两种,第1种是按年对月 对日,这个对应的是你的贷款的发放日, 与你、贷款的发放日是一致的。原文:举个例子,如果你的贷款发放日是每个月 的6月1号,就是每年的6月1号。
另外一种 方式是每年的1月1号,这个方式是固定 的,确定以后以及定价基准日,每年的1月 1日。
然后下面一个重新定价的方式,选择 原合同要素不变,一定要选择就不用重新 签订合同。
前面选定完了以后,然后点击 确定就会到签约的界面,然后点击去签 约,进入到补充协议,然后大家阅读一 下,然后点击确定,只能转换一次,会有 提示。提示完了以后会有一个身份验证的。身份验证有两种方式,第1种是输入银行卡 和密码。
二、循环借款是什么?
循环借款是指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可以多次循环借款,循环借款和信用卡一样方便是一种特别灵活的贷款方式。
平安白领贷是以行内外优质客户为目标客群,围绕 “衣食住行 ” 等消费用途为客户提供的循环额度授信产品,额度最高可达100万,随借随还,不使用不计息,提前还款无违约金。如有办理需求您可以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首页-贷款进行了解及尝试申请。
三、出现哪些情况,工行个人循环贷款的循环借款合同会提前到期?
个人循环贷款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循环借款合同会提前到期:
1.循环额度内单笔提款或借款人在工商银行系统内的其他个人贷款出现不良的,循环借款合同提前到期,我行可以提前收回循环借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
2.借款人在他行的个人贷款出现不良的,循环借款合同提前到期,我行可以提前收回循环借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
3.抵(质)押状况或权属发生变化,如被采取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或出现其他情形导致最高额担保难以实现的,循环借款合同提前到期,我行可以提前收回循环借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
四、借款合同中借款用途的理解?
借款用途目前是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不可缺少的条款。
这主要是因为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很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就会使原先当事人共同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借款风险,最终导致借款难以收回。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有些借款还是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国家的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发放的,其借款用途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不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还会造成资金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
这在《合同法》中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另外,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对借款用途作出规定的,借款人也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因改变借款用途对贷款人造成损害的,贷款人也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五、借款合同由谁填写?
除了个人信息和需要你签字确认的地方,其他都是银行确定。
六、借款合同只有借款人的签名,合同有效吗?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要阐明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及利息。
还要借款人在最后落款上的签名或指印,既然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签名了,就表示认可,该合同就有效,受法律保护。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出借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可凭借条(借款合同)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七、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号是啥?
购房合同是购买人买房产的凭证,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出卖人向卖受人交付房屋,双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借款的凭证,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按照约定,出借人向借款人借款,借款人按照规定向出借人偿还本金及利息。
八、借款合同怎样去查合同编号?
查询借款合同编号的方法为:
1.银行查询。用户可通过登录贷款行的官网,查询贷款明细和贷款合同编号。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拨打贷款行的客服热线或前往营业网点柜台进行查询。
2.支付宝查询。若用户的贷款为公积金贷款,则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中的公积金查询,查看贷款明细和贷款合同编号。
3.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积金贷款除了可以通过支付宝查询外,还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查询。
九、融资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借款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
1、合同主体之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彼此相关的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分别签订购货、租赁两个合同,出租人一方面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合同,一方面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但是两个合同的标的物又是同一的,两个合同是各自独立的,签订的目的不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也不同,但“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租赁和贸易不可分”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而借款合同只涉及出借人与借款人,不涉及第三方。
2、法律关系客体之区别
从标的物来看,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资金,是借钱还钱的合同;而融资租赁合同标的则是租赁物,是以融物代替融资并把借钱借物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必须出现“物”即设备、交通工具等,而不仅仅是“资”,没有“物”,则不是融资租赁合同。
3、租金与利息计算不同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依合同除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本金外,还需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除合同约定外,还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利率范围,否则超出部分无效,而且本金也是在合同期满时一次性还清。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是租金,租金的安排远比单纯的还本付息复杂。租金一般是租期内分几次支付,均等付租或不均等付租,而且租金一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本息。
4、起算期限不同
借款合同中借款期限一般是从借款到位时开始计算;而融资租赁中,签约时由租赁双方商定订明以开证日、提单日、最后一宗货款支付日、抵达承租人工厂日或验收日为起租日。
十、借款合同与贷款合同的区别?
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业务主体不同:借款合同的业务主体可以是机构、个人、银行之间的资金借货往来,贷款合同主体多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个人、企业间的借贷往来。
第二、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关系不同:借款合同的放款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银行,贷款合同的放款人多是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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