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个担保人偿还顺序?
同一债权存在多个担保的,先由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清偿,清偿后不足的,由其他人提供的抵押物或者是保证人进行清偿,彼此之间并无先后顺序,由债权人自行确定。
二、偿还借款归还借款的含义?
偿还和归还还是有本质的法律区别的。
1.偿还指的是:如果你破坏了别人的财务,或者是你借了别人的钱,没有赔偿也没有还,法院会强制你还,这就叫做偿还。
2.归还的意思是:你借了别人的东西,或者钱财,还给了别人,这就叫做归还。
总结一下:归还是主动,偿还是被动。
三、几份欠债合同有先后偿还顺序吗?
同一债务人有多份欠款的,区分以下情况确定偿还顺序:
1、债务人是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债权人取得债权依据(如法院判决)的,按债权比例偿还债务;没有先后顺序。
2、债务人是法人的,在符合破产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不申请破产或者法院不受理破产申请的,按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于清偿。
3、债务人是法人的,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按破产程序分配(按债权比例平均分配)。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四、债务偿还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倘若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如果个人的财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如果债务人死亡的,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五、借款本金偿还利息怎么算?
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先还利息。
虽然在实务中对借款期限不满一年的借款,倾向认为是先还利息的,但要想避免争议还是应规范借款的内容,明确约定利息的支付时间,这样一旦出现诉讼的情况下就不会再有这样的口舌之争了。
《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
1、合同到期时如发生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全部返还本息的情况时,一定要对所偿还的款项进行说明或者同出借方协商一致,明确所还款是利息还是本金,否则,所还款项按照先归还利息,后归还本金的方式计算。如果先归还本金,则拖欠的利息部分不能再计息,如果先归还利息,则拖欠的本金部分可以继续计息。
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在民间借贷中,出借方特别要注意不要出现复利的计息形式。有的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没能按照约定收回全部本金,便将以前拖欠的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贷给借款人并计算利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不支持利息。由此可见,计算复利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吃亏的只能是出借方。
参考资料来源:
六、低保无力偿还借款法院怎么处理?
低保不能贷款,他们没有偿还能力,所以戴不了款
七、怎样偿还花呗中的借款?
1在手机上找到并打开支付宝;
2进入支付宝页面后点花呗;
3进入花呗页面后点立即还款;
4如果要分几个帐号还款,譬如一张银行卡的钱不够,要用到两张卡,就点修改金额;
5在出现的页面输入金额后点立即还款;
6出现还款处理中,稍等一会;
7还款成功后点完成;
8然后点继续还款,用同样的方法再用另外的银行卡还款,如果钱不够,也可以在支付宝允许的资金范围和时间内后续还款。
八、借款合同中借款用途的理解?
借款用途目前是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不可缺少的条款。
这主要是因为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很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就会使原先当事人共同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借款风险,最终导致借款难以收回。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有些借款还是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国家的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发放的,其借款用途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不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还会造成资金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
这在《合同法》中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另外,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对借款用途作出规定的,借款人也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因改变借款用途对贷款人造成损害的,贷款人也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九、破产重整债权偿还顺序?
破产后,破产管理人按照以下顺序将破产债务人的资产用于清偿债务:
1、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所谓公益债务,指的是为了破产债务人和各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债务,例如为了让破产债务人继续经营而产生的债务。
2、职工应得的收入和费用。例如职工的工资、补偿金,以及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费用等。
3、除医保、养老保险以外,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以及欠缴的税款。
4、其他的破产债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债务偿还顺序并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例如,破产债务人将名下的不动产抵押给了某一债权人,则该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的不动产优先受偿。也就是说,该债权人可以申请将抵押的不动产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优先偿还该债权人的债务,而不是按照上述顺序偿还。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十、融资负债的偿还顺序?
融资负债按以下顺序偿还:
1、在资金类负债中,其他负债为单独一笔合约,融资负债和费用负债合并为一笔合约。合约按负债到期日(即归还截止日)进行排序归还;
2、按负债到期时间,先到期的先归还;同日到期的多笔合约按委托时间,先委托的先偿还(即便委托时间在先,成交时间在后,也按委托时间顺序偿还);
3、同一笔融资合约内是先归还融资负债,再偿还费用负债;
4、在偿还融资负债或费用负债时,对应的利息将随本金等比例偿还(费用负债利息和融资负债利息合并为融资负债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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