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跟股东借款需要交税吗?
超过一年可以按长期借款算嘛,如果要付股东利息,还不得高出银行同期利率,公司需要到税局开票交税。否则。借款利息就不能计入相关科目。股东利息收入要交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借款和股东借款的区别?
个人借款和股东借款是两种不同的贷款形式,它们有以下区别:
1. 借款方:
- 个人借款:个人借款是指个人向金融机构、银行或其他个人借款的行为,个人是借款的一方。
- 股东借款:股东借款是指公司的股东或所有者向公司借款的行为,股东是借款的一方。
2. 借款目的:
- 个人借款:个人借款通常是为了个人消费、资金周转、教育费用或其他个人目的而进行的借款。
- 股东借款:股东借款通常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或其他商业需求而借款,例如公司运营资金不足、扩大业务规模、投资项目等。
3. 借款性质:
- 个人借款:个人借款通常以个人信用作为主要还款依据,负责还款的是个人,与个人信用记录相关。
- 股东借款:股东借款通常与公司关系紧密,借款人可以是公司所有者,负责还款的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
4. 还款责任:
- 个人借款:个人借款的责任主要由个人承担,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参照个人信用情况进行。
- 股东借款:股东借款的责任根据具体协议而定,可以由个人或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总体来说,个人借款主要是个人为满足个人需求而向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而股东借款是公司所有者为满足公司经营或商业需求而向公司借款。借款性质、借款目的和还款责任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区别。请在实际借款时咨询相关专业机构或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三、公司向股东借款的条件?
公司可以向股东借款,但是需要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四、公司向股东借款的利弊?
答: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利是借款费用低些; 弊是容易受各监管部门的重点检查。
如果股东不以长期占用公司资金或抽逃出资为目的而借款,只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就不会对公司造成很大损害;相反,如果允许股东无限制地向公司借钱,则会导致公司资产的架空,甚至导致“三无企业”的盛行。甲、乙两个股东分别出资一百万成立甲公司,如果允许两个股东无限借款,可以在成立甲公司后借款,用甲公司的借款成立乙公司,在成立乙公司后借款成立丙公司,理论上甲、乙可以成立无限公司。如果ABC中有一家公司需要营运资金,股东可以借用上一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毫无疑问,股东以此为目的的借贷会严重影响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会对市场经济和金融秩序造成极大的危害。必须受到各监管部门的重点检查。
五、企业跟股东借款月息多少?
根据不同的企业和股东之间的协议,借款月息有可能不同。1. 一般来说,企业借款的月息要高于银行贷款的利息,因为企业借款就意味着风险更高,利息也就更高。2. 另外,股东借款的利息也会根据不同的形式而有所区别,例如有些公司可能会给股东提供低息或免息的借款,而有些则可能会收取高息的利息。3. 总的来说,企业和股东之间的借款利息是由具体协议所决定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算和确定。
六、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
感请。 问题没写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不同规则不同,假设为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是股东借钱给公司,法律并不禁止,也没特别要求。
如果公司章程写了“未经股东会同意,公司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和进行交易”,股东给公司借钱也是进行交易,那么按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会同意,如何同意请看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东借款给公司如何记账?
1 股东借款给公司需要记账2 因为股东借款给公司属于公司的负债,需要在负债方面进行记账处理。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在借款发生时,公司应该记录一笔负债,记账科目为“应付股东款”或“借款”。- 在还款发生时,公司应该将负债减少,记账科目为“应付股东款”或“借款”。- 在借款期间,公司应该按照借款利率计提利息,并在年末进行结转,记账科目为“利息支出”。3 如果股东借款是用于购买资产或进行投资,应该将其记为资产或投资,而不是负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按照正常的资产或投资记账方式进行处理。
八、股东以公司名义借款?
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公司股东用个人的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司借款,可以作为公司借款入账。依《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扩展资料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九、公司向股东借款最新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向股东借款利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税前扣除:
1、借款金额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金融企业为5:1);
2、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十、借款合同中借款用途的理解?
借款用途目前是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不可缺少的条款。
这主要是因为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很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就会使原先当事人共同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借款风险,最终导致借款难以收回。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有些借款还是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国家的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发放的,其借款用途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不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还会造成资金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
这在《合同法》中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另外,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对借款用途作出规定的,借款人也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因改变借款用途对贷款人造成损害的,贷款人也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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