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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积金共同借款人?

75 2024-09-22 02:40 admin

一、什么是公积金共同借款人?

 所谓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是指共同申请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以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一定倍数为依据。因此,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不足以达到所需贷款额度时,需要“增加”其他人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增加贷款额度。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的。能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户成员。

  (2)必须具备与借款人相同的贷款条件。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两年;无住房公积金还贷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等等。

  当借款人的配偶、同户成员作为共同借款人时,可以按规定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承担连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任。

二、借款合同只有借款人的签名,合同有效吗?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要阐明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及利息。

还要借款人在最后落款上的签名或指印,既然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签名了,就表示认可,该合同就有效,受法律保护。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出借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可凭借条(借款合同)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

三、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

四川省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不限时间,系数根据单位效益而定,最早是不低于6%,最高不超过12%汁

四、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提取公积金流程?

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如何更改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电话?

更改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电话,需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

① 持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 ② 找到负责办理信息修改的窗口; ③ 提交身份证、及新手机号码即可; ④ 稍等片刻,工作人员即可把借款人联系电话进行修改。注:公积金情况可以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六、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什么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包括借款人详细情说,贷款人情况,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形式,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七、代理借款人与借款人的区别?

借款人是借款人本人发出借款申请,经审批通过后获得资金的本人,获得的这批资金有还款义务,需要按时履行。

借款人是直接借钱。

代理借款人是指受他人委托发出借款申请,以他人的名义借款,但是需要委托人的委托书,获得的这笔资金将发放至代理人处,但是还款义务归委托人所有。

代理借款人是代理借款的,实质就是一种间接的借款方式。

八、共同借款人需要签保证合同吗?

共同借款人在借款时需要在借款合同或协议上共同签字保证。

共同借款人是指两人以上的人共同向银行(或其他出借人)进行借款的情形,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是夫妻双方共同向银行借款买房。

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出借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借款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九、公积金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吗?

可以。

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十、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还款金额是啥?

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还款金额: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计算主要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者等额本金还款法。

(1)等额本息还款法,就是在还款期内,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数 (1+月利率)还款期数-1(2)等额本金还款法,就是在还款期内,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亦逐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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