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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法第二百条?

257 2024-09-19 18:36 admin

一、民法典合同法第二百条?

合同法第200条(民法典第670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借款合同中借款用途的理解?

借款用途目前是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不可缺少的条款。

这主要是因为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很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就会使原先当事人共同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借款风险,最终导致借款难以收回。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有些借款还是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国家的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发放的,其借款用途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不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还会造成资金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

这在《合同法》中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另外,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对借款用途作出规定的,借款人也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因改变借款用途对贷款人造成损害的,贷款人也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三、借款合同由谁填写?

除了个人信息和需要你签字确认的地方,其他都是银行确定。

四、合同法二百十九条司法解释?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条文义解释:本条是关于承租人没有履行按约定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义务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本条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承租人违反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的责任。

  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性能遭到削弱,是一种损失,与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损耗”不同。损耗是合理的、正常的;损失是非正常的,是由于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行为造成的。

  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是承租人的一项基本义务,对此义务的违反构成根本违约。由于此种根本违约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各国民法都有类似的规定。如《德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条规定,承租人以违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并且不顾出租人的劝阻继续为此种使用者,出租人得提出停止租赁之诉。

  本条规定了出租人对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违约行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也就是赋予出租人合同解除权。既然是出租人的权利,出租人就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如果出租人还愿意继续该租赁合同,并且承租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并不严重,可以采取措施予以补救的,那么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停止违约行为,承租人及时停止的,又对损失进行了补救的,出租人也可以不解除合同。对已经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应当赔偿。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劝阻仍然不停止违约行为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人对承租人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出租人可以请求其损害赔偿。

五、借款合同只有借款人的签名,合同有效吗?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要阐明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及利息。

还要借款人在最后落款上的签名或指印,既然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签名了,就表示认可,该合同就有效,受法律保护。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出借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可凭借条(借款合同)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

六、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号是啥?

购房合同是购买人买房产的凭证,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出卖人向卖受人交付房屋,双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借款的凭证,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按照约定,出借人向借款人借款,借款人按照规定向出借人偿还本金及利息。

七、借款合同怎样去查合同编号?

查询借款合同编号的方法为:

1.银行查询。用户可通过登录贷款行的官网,查询贷款明细和贷款合同编号。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拨打贷款行的客服热线或前往营业网点柜台进行查询。

2.支付宝查询。若用户的贷款为公积金贷款,则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中的公积金查询,查看贷款明细和贷款合同编号。

3.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积金贷款除了可以通过支付宝查询外,还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查询。

八、融资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借款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

1、合同主体之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彼此相关的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分别签订购货、租赁两个合同,出租人一方面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合同,一方面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但是两个合同的标的物又是同一的,两个合同是各自独立的,签订的目的不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也不同,但“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租赁和贸易不可分”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而借款合同只涉及出借人与借款人,不涉及第三方。

2、法律关系客体之区别

从标的物来看,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资金,是借钱还钱的合同;而融资租赁合同标的则是租赁物,是以融物代替融资并把借钱借物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必须出现“物”即设备、交通工具等,而不仅仅是“资”,没有“物”,则不是融资租赁合同。

3、租金与利息计算不同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依合同除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本金外,还需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除合同约定外,还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利率范围,否则超出部分无效,而且本金也是在合同期满时一次性还清。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是租金,租金的安排远比单纯的还本付息复杂。租金一般是租期内分几次支付,均等付租或不均等付租,而且租金一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本息。

4、起算期限不同

借款合同中借款期限一般是从借款到位时开始计算;而融资租赁中,签约时由租赁双方商定订明以开证日、提单日、最后一宗货款支付日、抵达承租人工厂日或验收日为起租日。

九、借款合同与贷款合同的区别?

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业务主体不同:借款合同的业务主体可以是机构、个人、银行之间的资金借货往来,贷款合同主体多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个人、企业间的借贷往来。

第二、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关系不同:借款合同的放款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银行,贷款合同的放款人多是银行。

十、借款合同和诺成合同的区别?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借款合同一般来说属于诺成合同,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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