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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劳动关系不服是行政诉讼吗?

52 2024-09-25 02:34 admin

一、仲裁裁决劳动关系不服是行政诉讼吗?

不是,劳动人事仲裁并不属于行政裁决,因为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话只能申请民事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劳动争议进行全面审理,不受已完成的仲裁的影响。

二、不服诉讼是未决诉讼吗?

不是。

不服诉讼指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对诉讼或裁定结果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未决诉讼,是指尚未终结的诉讼,即诉讼过程尚未结束,还在进行过程中。

什么是未决诉讼

本条所讲的未决诉讼,是指单位作为原告或者被告,人民法院还没有作出最终判决的正在进行过程中的民事诉讼,不包括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未决诉讼和未决仲裁是指企业涉及尚未判决的诉讼案件、原告提出有赔偿要求的待决事项。这是因为,如果企业胜诉,将不负有任何责任;但若企业败诉,则负有支付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的责任。即一旦有待决的对方提出的索赔事项时,企业即应视为一项或有负债。

三、不服劳动仲裁起诉到法院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1、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只能针对劳动仲裁的诉求提起诉讼,如果变更、增加请求,应当就变更、增加的请求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增加的诉讼请求是与原来仲裁阶段的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时,如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中有关工资克扣的裁决不服,其可向法院就此提起诉讼,并还可增加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诉求,由于克扣工资和支付经济赔偿金具有不可分性,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无需再进行劳动仲裁;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不服诉讼与未决诉讼的区别?

不服诉讼指的是对诉讼的情况或者结果有异议或者不满意的情况。也就是说对诉讼的结果产生争议的行为。不服诉讼可以申诉,也可以向高级法院提出上诉。未决诉讼指的是该诉讼案件还没有进展和效果的情况,也就是说还没有最终确定结果。未决诉讼说明该诉讼的内容还在调查和审理之中。

五、怎样区分合同纠纷是属于仲裁法的合同纠纷,还是民事诉讼的合同纠纷?

您恐怕把问题的本末倒置了!首先,合同纠纷本身就是一种纠纷类型,只是由于合同种类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实体法律法规,如《合同法》规定有名合同、无名合同都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合同法的规定,但“经济法合同”没听过。

其次,《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不是实体法,仲裁法中的合同纠纷指的是在解决合同纠纷时采用仲裁程序,民事诉讼法中的合同纠纷指使用诉讼程序解决合同纠纷,两者在我国程序上是有排斥性的(劳动合同除外)

六、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处理?

对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员工在公司受到不公正对待,不能通过仲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完全可以去当地法院提请诉讼,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多数是行为劳动纠纷,企业不给予提成,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员工2倍赔偿的原因!

七、商业仲裁不服上诉流程?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八、劳动仲裁和合同纠纷仲裁的区别?

区别是主体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诉讼费是否收取不同。

劳动仲裁案件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社会保障法等法律。劳动仲裁案件仲裁庭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合同纠纷案件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争议纠纷,适用的是民法典合同编等法律。当事人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

九、合同纠纷仲裁答辩技巧?

1.首先注意以下答辩期的规定。一般,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书和证据之日起享有十五日的答辩期,如果对方当庭进行举证,被申请人对证据内容无法当庭确认的,可以要求答辩期,在庭后详细核实后再进行答辩;

2.答辩时,应当围绕对方主张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说明,具体包括申请人据以的事实或理由是否成立;申请人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求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充足;答辩人对本案是否负有责任或双方责任的大小等方面。

3.对于已说明的部分不必重复论述,对于己方强调的观点及依据可以适当多次

十、对仲裁裁决不服起诉时,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

1、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

2、2001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也就是说,除非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法院才会同意增加诉讼请求。

4、这个的原则是,法院只对原审诉讼请求有关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而增加诉讼请求,可能会违背两审终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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