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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不予受理如何赔偿?

162 2024-09-24 17:49 admin

一、仲裁不予受理如何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多吗?

只要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不受理的相关证明,法院都会受理的,具体胜算有多大,要看你的证据是否充分,诉求是否合理。

三、劳动局仲裁不予受理算立案吗?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就是说事实理由不充分,如果你不认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仲裁中不予受理和驳回申请的区别?

不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以后,发现材料不满足立案条件而进行的裁定,此行为发生在立案之前。

驳回申请是指原告的诉讼材料符合立案标准,对其进行立案审理,在审判之前或者审判之中,发现其主张部分或者全部不合理的,驳回原告的起诉申请,此行为发生在立案之后。

两者的区别是:

不予受理是原告的诉讼材料不符合规范,而做出的决定;

驳回申请则是在立案后发现原告的主张不合理而做出的决定。

五、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有录音可以不去签字吗?

可以不去签字。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院通知不予受理的。你可以不去签字。但是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实行先裁后审程序。如果你不去签字,拿不到仲裁机构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无法证明你已经经过仲裁程序,法院就有可能不受理你起诉的案件。

六、仲裁不予受理不签字不领取可以吗?

不一定。你与用人单位就工资、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发生纠纷。

你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通知不予受理。如果你不准备向法院起诉,对通知书你可以不签字不领取。如果你准备向法院提起起诉,你必须要领取通知书,否则法院不会受理你的起诉。因为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先裁后审程序。

七、不予受理通知书能再次申请仲裁吗?

能。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因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的资料不符合法律规定,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只是程序性问题,对实体并未作出处理。

如果申请人再向仲裁委提交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八、不受理与不予受理区别?

不受理和不予受理区别:首先,不受理和不予受理这两者的概念就不同,不受理就是司法机关对于案件依法处理是不接受和不处理的状态,换句话说,不受理就代表不立案.国家规定,在某些情况下经过审查认为当事人并没有犯罪,或者根本不具备犯罪事实的话,就不会追求其刑事责任,也就不会立案.比如:在法院、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机关等对于一些态度比较好主动自首的,或者是检举、控告的案件等。

九、不予受理和不再受理区别?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又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仲裁委员会已经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二)案件已在仲裁、诉讼过程中或者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不符合该规则第三十条第(一)、(二)、(三)项规定之一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该规则第三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决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两条均是对案件不予受理的规定。

两者的关联

上述两种不予受理的情形,如果仲裁委员会在立案阶段未能审查发现而予以受理,则在案件审结前,均应当对案件作撤销处理。

两者的区别

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是不满足受理条件而出具的不予受理,而第三十四条则是既包含已经依照第三十一条规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而再次不予受理的情形,也包括案件已经经过实质处理而不予受理的情形。

此外,在上述两种不予受理的情形中,是否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有所不同。

十、不予许可和不予受理怎么解释?

不予许可指的不给予该行为的执行许可,也就是说,不予许可就是没有得到授权或者批准的意思,说明该行为可能存在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不予受理指的是对该事件或者业务不进行受理的情况,原因可能是该事件或者业务不满足受理的条件,没有达到受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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