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合同网

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没有合同法院能立案吗?

152 2024-09-11 02:45 admin

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纠纷没有合同法院能立案吗?

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给法院处理。根据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合同纠纷通常可以在一般民事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的法院)上立案处理。这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提交给当地的民事法院,让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裁决。

但是,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可能设立了专门的法院或法官来处理合同纠纷或商事纠纷。这些专门的法院或法官通常具有更丰富的商事法律知识和经验,可以更好地处理合同纠纷。这些专门的法院通常被称为“商事法院”、“合同法院”或类似的名称。当事人可以根据当地法律和法规的规定,选择将合同纠纷提交给这些专门的法院处理。

总之,当事人在合同纠纷中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给一般民事法院或专门的商事法院处理,具体的选择取决于当事人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和规定。建议当事人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咨询当地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适用的法律和适用的法院或法官。

三、购销合同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履行地不一致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八百三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院以前有关购销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四、船坞租赁合同纠纷到哪个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由被告所在地和船坞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施工合同履行地在哪里?

先看201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真题第63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以( )为合同履行地。

A.原告住所地 B.合同签订地 C.施工行为地 D.被告住所地 【答案】C 民事诉讼法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004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4条规定: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施工行为地”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概念。

正因为概念陌生,所以就引起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解读:一种是复杂得不着边际,以朱树英律师为代表,认为所有与施工相关行为包括预制构件加工地、垫资资金来源地(出票地)都作为施工行为地;另一种是过于简单的把施工行为地等同于工程所在地,一级和二级法规教材就是这一观点。

两种意见我都不赞同。

我认为施工行为地一般就是工程所在地,但京沪高铁的工程所在地在哪里呢?显然,施工行为地比工程所在地更为精确。

六、合同纠纷法院一般怎么处理?

需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才会产生各种误会。

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如果是被告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法官无关。律师就经常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审判的期限,以取得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诉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起诉。

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和解。

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2、调解。

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

3、仲裁。

仲裁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

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装修合同纠纷是找仲裁还是法院?

一般情况下,装修合同上不会约定出现纠纷到仲裁委员会去仲裁的,所以,只要出现纠纷还是到法院打官司。 因为只要双方没有在合同上约定,或者出现纠纷后双方又难以协商到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就不能到仲裁委员会去仲裁。 《仲裁法》第四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法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

八、合同纠纷仲裁后公司不履行怎么办?

合同纠纷仲裁后,如果一方不履行仲裁方案,不履行的一方过了15天送达期以后没有上法院进行诉讼,那么另一方就可以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如果不履行的一方已经在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另一方只能等待法院的审判结果,可能要一直等到二审终结才能到强制执行的阶段。

九、交货地与合同履行地有什么联系?

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实际交付地即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对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采取以下原则: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4)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十、合同纠纷法院执行费是怎么收的?

合同纠纷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