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降薪,与员工协商不一致,员工该如何维权?
一般情况下,尽管公司有权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等自行自主管理公司内部事宜,但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公司如需要进行调岗降薪,必须先和员工协商一致,取得员工的同意,然后需要员工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原劳动合同的变更页上填写变更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此外,除非公司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或经培训后依然不能胜任的,公司可以进行调岗降薪,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那么,用人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员工调岗呢?
第一、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进行调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用人单位法定调岗情形。单位可以调岗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以及第2款。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调岗,或者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调岗。这两种情形调岗并不需协商一致。
二、在合同中,磋商是什麼意思?
之所以叫”磋商“而不直接叫”协商“或者”商议“,起到区别点睛作用的就是这个”磋“字。“磋”字的汉语拼音读音“cuō”,是”把象牙加工成器物“意思。把象牙加工成器物的的工艺要求很高,整个的雕琢加工过程的每一道工序必须做到”仔仔细细,精益求精“,只有“精雕细刻”,才能保证象牙物品的”完美无瑕“。古语《广韵》中说到“治象牙曰磋“,《尔雅》中亦有“骨谓之切,象谓之磋,玉谓之琢,石谓之磨”的描述,其实说的都是一个意思。所以,在合同中经常用到”磋商“这个词,其实就是形容利益相关各方在整个谈判的过程中是经过”仔仔细细”协商“的,以加重说明谈判各方对合作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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