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审理思路及要点如下
1.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要合格:
【1】自然人:满18岁了吗?有精神病吗?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地址,因为重名的太多了。
【2】法人:
(1)审查身份:审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真实存在;
(2)审查履约能力:审查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正的经营情况。有工商登记吗?有营业执照吗?通过年检了吗?该合同处于对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吗?有相关资质吗?有相应的生产能力、履约能力吗?签约前要对对方进行信用调查和信用分析,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派人上门了解情况等方式,去了解对方情况。
(3)企业法人应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履行合同需要的资质证件(如乙方的供应商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人要有代理权:①在与企业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签合同时,必须得到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可以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与其签订合同。
②子公司必有营业执照,分公司有的有,有的没有营业执照,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则无需授权书。 ③职能部门有授权书也能签合同,甲方名称可以写上职能部门的名称。
2.主体条款:写上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其作用是:
【1】明确文书的送达地点,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合同的当事人
【2】考虑将来的诉讼地点,是去原告所在地法院打官司,还是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打官司
【3】明确打官司时是去哪一级法院,是高院、中院还是基层法院。
【4】自然人的住所指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自然人为外国人的要写上国籍,法人住所指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3.资信调查的基本方法:
【1】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打听对方的信誉情况,
【2】通过银行和行业协会查询对方的信誉情况
【3】申请加入中国企业资信网等资信调查网站,把资信调查业务转给专业的资信调查机构去做。
4.关于合同签字:
【1】合同的成立可以以签字为准,也可以以盖章为准,签字优先。合同确认的最好方式就是签字,或者签字加盖章;
【2】能签字的人:自然人、法人的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有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3】合同大于2页的,要盖骑缝章;
【4】如果对方的签字人是法人代表,要求对方出具法人个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局出具的法人资格证书;如果对方的签字人是业务员,则需提供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证书和业务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单独亲笔签字,
不盖章合同也生效;委托代理人有授权委托书的,不盖公章,只签字也生效。
【6】建议做法: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字后生效。
5.明确合同的签约地:合同的签约地最好是我方所在地,这样出事后可以取得我方公安局的支持。
6.标的物的全称:标的物的名称要明确和具体,不能笼统,对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要做出实事求是的规定,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和习惯称呼,标的物的名称包括了型号、规格、品种、牌号、商标等描述。
7.标的物的数量条款:找一个双方都接受的计量单位,先确定好度量衡。需要注意,有些标的物是有自然损耗、毛重、净重的。
8.标的物的质量条款: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技术要求、标准、品质的公差和浮动范围等。合同审核是一个公司多个职能部门配合的结果,作为买方,财务部、技术部、检验部都要对合同把关。作为卖方,也要仔细看质量标准是否能够达到甲方要求。质量条款的原则是:有合同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没有约定的,通过协商去补充。不能达到补充协定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惯例去确定。如果仍然不能确定质量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去履行。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去履行。对于合同目的需要做进一步解释的,有样品的,按样品质量作为标准,但在合同签订时,样品要封样,验收时按照样品质量去验收。可以写上“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见附件”。
9.标的物的检验条款:包括检验的时间、地点、检验标准、检验机构、 通知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时间期限。一定要约定检验期限,可以写成:
【1】当场验收;
【2】收货后XX日内验收;
【3】X月X日前验收;
【4】XX日内验收,过期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买方觉得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验收的,应及时通知卖方,过期则视同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已经符合约定了。
10.标的物的计价条款:
【1】货币可以使用出口国汇率、进口国汇率和第三国汇率。卖方愿意用坚挺的货币来确定价格,买方愿意用容易贬值的货币来确定价格。如果已经签订成了对我方不利的货币计量,则需增加订立保值条款,防止汇率变动风险。
【2】合理确定商品单价,作价过高或过低都很可能隐含了商业欺诈行为。
【3】如果包装材料是单独计价的,详见包装条款。
【4】明确计价货币、佣金、折扣、装卸地、银行费用(包括寄单邮费、电报费、信用证的通知费、修改通知费、议付费、单据处理费,占总货款的1%-4%)
11.违约责任条款:以经济补偿为原则,法律首先尊重双方的约定,
其次,按照“填平原则”,赔偿实际损失即可,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1】违约是指:不履行义务、部分履行义务、不适当履行义务、迟延履行义务;
【2】相应的措施是:(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维修、修理、更换?
(3)赔偿损失:赔偿货款和利息,包括守约方预期可以获得的利润。但是赔偿损失不太好计算,先在合同里列明赔偿范围和赔偿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由于有些损失发生了可能没有写进去,可以在合同里写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损失;
(4)支付违约金:①合同里规定了违约金,才能用违约金条款 ②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不能并列使用,但与损失额持平即可
③增加关于合同解除权的约定:逾期XX天履行义务,我方可解除合同;按货款的百分之几计算 ④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XX元;
⑤逾期交货,每逾期1日,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货款的百分之几作为违约金;
【3】订金、定金、押金、保证金:(1)订金是预付款,可以退
(2)押金、保证金可以退。
(3)订金、押金、保证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4)定金是一种担保款,付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定金不退;收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双倍返还定金。
(5)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算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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