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纠纷有哪些案由?
一、代位权纠纷1.代位权纠纷
二、撤消权纠纷2.撒销权纠纷(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2)撒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纠纷(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行为纠纷
三、悬赏广告纠纷3.悬赏广告纠纷
四、买卖合同纠纷4.买卖合同纠纷(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2)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3)试用买卖合同纠纷(4)招标投标买卖纠纷(5)拍卖纠纷(6)互易纠纷
五、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6.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7.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1)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8.临时用地合同纠纷9.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10.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纠纷11.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12.项目转让合同纠纷13.房屋拆迁合同纠纷
六、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14.供用电合同纠纷16.供用水合同纠纷16.供用气合同纠纷17.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七、赠与合同纠份18.赠与合同纠纷19.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
八、借款合同纠份20.借款合同纠纷(1)(金融机构)同业拆借纠纷(2)企业之间借款纠纷21.民间借贷纠纷
九、借用合同纠纷22.借用合同纠纷
十、租赁合同纠份23.租赁合同纠纷
十一、融资租赁合同纠份24.融资租赁合同纠纷(1)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十二、承揽合同纠份25.加工合同纠纷(1)对外加工装配合同纠纷26.定作合同纠纷27.修理合同纠纷28.复制合同纠纷(1)印制合同纠纷29.测试合同纠纷30.检验合同纠纷
十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3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3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3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3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十四、运输合同纠份(一)客运合同36.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37.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1)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38.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1)国际铁路旅客联运合同纠纷39.水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1)内河旅客运输合同纠纷(2)沿海旅客运输合同纠纷40.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1)国际航空旅客联运合同纠纷(二)货运合同纠纷41.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42.铁赂货物运输合同纠纷43.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44.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45.管道运输合同纠纷46.联合运输合同纠纷(三)多式联运合同纠纷47.多式联运合同纠纷
十五、技术合同纠份48.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49.枝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 50.技术进口合同纠纷51.技术出口合同纠纷52.技术咨询合同纠纷53.技术服务合同纠纷54.技术培训合同纠纷55.技术中介合同纠纷?56.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纠纷57.科枝成果转化合同纠纷
十六、知识产权合同纠份58.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59.专利权转计合同纠纷(1)发明专利转让合同纠纷(2)实用新型专利转让合同纠纷(3)外观设计专利转让合同纠纷60.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61.商标权转计合同纠纷62.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63.委托创作纠纷64.合作创作纠纷65.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1)出版合同纠纷(2)表演权许可合同纠纷(3)作品翻译许可合同纠纷(4)作品改编许可合同纠纷(5)作品广播权许可合同纠纷66.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67.软件开发合同纠纷68.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69.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
十七、保管合同纠纷70.保管合同纠纷
十八、仓储合同纠份71.仓储合同纠纷
十九、委托合同纠纷72.委托合同纠纷(1)诉讼代理合同纠纷(2)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3)专利代理纠纷(4)商标代理纠纷(5)船舶代理合同纠纷(6)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纠纷(7)货运代理合同纠纷(8)保险代理纠纷
二十、行纪合同纠纷73.行纪合同纠纷(1)代购代销合同纠纷(2)期货交易代理合同纠纷(3)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4)保险经纪合同纠纷
二十一、居间合同纠纠纷74.居间合同纠纷
二十二、担保合同纠纷。75.保证合同纠纷76.抵押合同纠纷(1)民用航空器抵押合同纠纷77.质押合同纠纷78.留置纠纷79.定金合同纠纷
二十三、典当纠份80.典当纠纷
二十四、保险合同纠份81.财产保险合同纠纷82.人身保险合同纠纷83.再保险合同纠纷84.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
二十五、海商合同纠纷 85.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86.航次租船合同纠纷87.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纠纷88.定期租船合同纠纷89.光船租赁合同纠纷90.海上拖航合同纠纷91.海难救助合同纠纷92.海上打捞合同纠纷93.海上保险合同纠纷94.港口作业合同纠纷95.理货合同纠纷96.航道疏浚合同纠纷97.海上运输(船舶)联营合同纠纷98.船舶建造、买卖、拆解合同纠纷99.海员劳务合同纠纷
二十六、储蓄存款合同纠份100.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二十七、信用卡纠纷101.信用卡纠纷
二十八、信用证纠纷102.信用证纠纷
二十九、期货交易纠纷103.期货交易纠纷
三十、信托纠纷104.信托纠纷
三十一、证券合同纠纷105.股票交易纠纷106.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07.出资转让纠纷108.国债交易纠纷109.证券代销协议纠纷110.证券包销协议纠纷111.证券投资咨询纠纷112.证券资信评估纠纷113.证券回购合同纠纷
三十二、经营合同纠份114.出资纠纷115.联营合同纠纷116.合伙协议纠纷 117.企业承包合同纠纷118.企业租赁合同纠纷119.挂靠经营纠纷120.企业出售纠纷121.上市公司收购纠纷122.公司分立纠纷123.公司合井纠纷。124.债权转股权纠纷125.彩票、奖券纠纷126.补偿贸易纠纷127.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128.中外合作经营合同纠纷
三十三、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129.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三十四、农业承包合同纠份130.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三十五、电信合同纠纷131.电信合同纠纷三十六、邮政合同纠纷132.邮政合同纠纷
三十七、演出合同纠纷133.演出合同纠纷
三十八、服务合同纠纷134.服务合同纠纷(1)医疗服务合同纠纷(2)银行结算合同纠纷(3)银行保管箱服务合同纠纷(4)法律服务合同纠纷(6)旅游合同纠纷(6)房地产咨询纠纷(7)房地产价格评估纠纷(8)房地产经纪纠纷(9)旅店服务合同纠纷(10)财会服务合同纠纷(11)物业管理纠纷(12)饮食服务合同纠纷(13)娱乐服务合同纠纷(14)有线电视收视纠纷
三十九、劳动争议135.劳动合同纠纷136.集体劳动合同纠纷137.事实劳动关系争议138.劳动保险纠纷
四十、劳务(雇佣)合同纠纷139.劳务(雇佣)合同纠纷
二、中介合同纠纷属于服务合同纠纷吗?
中介合同纠纷属于服务合同纠纷。
中介合同的内容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三、合同纠纷管辖范围有哪些?
合同纠纷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7.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8.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0.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
四、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一、有效合同纠纷和无效合同纠纷
无效合同纠纷
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
2.有效合同纠纷
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二、口头和书面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的形式角度来对合同进行的划分。
1.口头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口头合同虽然简便易行,但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所以,一旦发生纠纷是不易获得解决的。口头合同多是即时清洁的合同,一般来说,发生纠纷的情况较少。
2.书面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合同纠纷是书面合同纠纷。这与书面合同应用之广泛分不开的,解决书面合同纠纷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书或确认书,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来往函件等。故要求合同当事人注意保存所有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举证,此外,有时在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既有因书面协议引起的纠纷,也有因口头协议引起的纠纷,口头协议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法律是不承认其效力的。
三、国内和涉外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是否具有涉外因素来划分合同种类的。
l.国内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国内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国内合同纠份不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来说,单纯从程序角度要容易得多。
2.涉外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涉外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涉外合同纠纷因为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时要比国内合同困难得多。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合同主体一方是外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法律关系发生在国外,合同标的位于国外等。解决涉外合同纠纷时,往往会涉及到法律适用问题.合同语言问题,解决纠纷地点问题等等。甚至纠纷解决后的执行问题也很复杂,所以,应尽量避免在涉外合同上发生纠纷。
五、处理合同纠纷会有哪些风险?
您好!请您具体描述您的问题。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者应该时刻具备风险意识。在企业合同管理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1、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
3、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六、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合同违约产生纠纷后选择到哪里起诉,可以分成两大类情况,一种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这种情况下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保险合同纠纷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再以合同纠纷涉及的金额大小、影响大小、是否涉外选择法院的层级进行管辖。另一种情况是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条款,有可能选择仲裁或者是诉讼,这个时候要特别注意,在争议解决的条款中只能选择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和唯一的争议解决机构,在选择管辖法院时必须选择符合前述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
七、车辆挂靠合同纠纷?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不足部分由使用人赔偿,若所有人被挂靠方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原告无法判断,出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使用人和被挂靠方一同列为被告。
八、合同纠纷原告败诉?
合同纠纷案败诉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败诉的,对公司是有影响的,公司需要按法院判决书的要求执行判决。不履行判决书,不及时履行判决书,都将进入司法黑名单,影响征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调解
1、行政调解,是指根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这种解决方式中,调解的部门是双方当事人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2、仲裁调解,仲裁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在仲裁机构主持下,根据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解决纠纷的方式。这种解决方式中,调解的部门是仲裁机构。
3、法院调解,又称为诉讼中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合同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后,在审理中,法院首先要进行调解。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是人民法院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方法。所以,这种方式中的调解部门是法院。
三、合同纠纷去哪里仲裁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到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仲裁机构或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可以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的在市、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九、合同纠纷怎么辩论?
可以明确回答:合同纠纷辩论的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订立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
(2)订立合同的标是否明确无误。
(3)履行合同义务是否积极等。
十、租赁合同纠纷要素?
一、租赁合同基本要素包括哪些
1、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用途。
2、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
3、租赁期限。
4、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责任。
5、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的方式。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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