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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撞死人已经和解能保留公职吗?

84 2023-12-01 12:29 admin

一、教师撞死人已经和解能保留公职吗?

能保留。

教师开车撞死人能不能保留公职,关键看其有无责任和责任大小。

如果被判定为负全责,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被判刑,当然公职就不能保留。

如果被判定不负责任或是部分承担责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他的公职当然可以保留。

从题主的说明可以看出,这位教师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且达成了和解,公职是能够保留的。

二、中介合同纠纷属于服务合同纠纷吗?

中介合同纠纷属于服务合同纠纷。

中介合同的内容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三、轻微伤派出所已经和解还会立案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当事人双方如果发生伤害类案件,当事人双方是在到公安机关报案后和解的,公安机关已经立过案,在和解协议履行后,也已经是案结事了,如果双方再到公安机关报案前和解的,公安机关也不会再受理案件。

四、轻伤,立案,已经和解,还会拘留吗?还会走程序吗?

构成涉嫌就故意伤害罪,如果公安局已经立案就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还要刑事拘留或者直接办理取保候审,最后还要经过法院审判,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已经和解,受害人已经出具谅解书可以判缓刑。

五、事故已经和解赔钱了怎么要扣驾驶证?

那应该是构成交通肇事罪了。

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这跟和解赔钱没有关系。城交通肇事罪交警需要先行扣押驾驶证,等到法院开庭审理出判决之后,等判决书生效了,驾驶证会被吊销。驾驶证扣押期间千万不要再开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再抓住要被拘留。

六、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对方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能够再向法院起诉,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九条规定: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 经过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合同违约产生纠纷后选择到哪里起诉,可以分成两大类情况,一种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这种情况下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保险合同纠纷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再以合同纠纷涉及的金额大小、影响大小、是否涉外选择法院的层级进行管辖。另一种情况是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条款,有可能选择仲裁或者是诉讼,这个时候要特别注意,在争议解决的条款中只能选择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和唯一的争议解决机构,在选择管辖法院时必须选择符合前述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

八、车辆挂靠合同纠纷?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不足部分由使用人赔偿,若所有人被挂靠方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原告无法判断,出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使用人和被挂靠方一同列为被告。

九、合同纠纷原告败诉?

合同纠纷案败诉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败诉的,对公司是有影响的,公司需要按法院判决书的要求执行判决。不履行判决书,不及时履行判决书,都将进入司法黑名单,影响征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调解

  1、行政调解,是指根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这种解决方式中,调解的部门是双方当事人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2、仲裁调解,仲裁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在仲裁机构主持下,根据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解决纠纷的方式。这种解决方式中,调解的部门是仲裁机构。

  3、法院调解,又称为诉讼中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合同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后,在审理中,法院首先要进行调解。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是人民法院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方法。所以,这种方式中的调解部门是法院。

  三、合同纠纷去哪里仲裁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到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仲裁机构或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可以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的在市、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十、合同纠纷怎么辩论?

可以明确回答:合同纠纷辩论的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订立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

(2)订立合同的标是否明确无误。

(3)履行合同义务是否积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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