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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以后,分配财产时,和没申请财产保全,同样对待吗?

99 2024-03-03 10:52 admin

一、申请财产保全以后,分配财产时,和没申请财产保全,同样对待吗?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参与分配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债权与其它普通债权相比,并不具有优先性,理由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可见,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流失,避免执行落空,并没有赋予保全申请人优先权;在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下,债权人更没有理由因法院的职权行为而取得优先权。

  《最高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在此,并没有明确实施财产保全措施属于可以主张优先受偿的情形。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申请保全人在参与分配程序中,对经其申请诉讼保全了的财产并不具有优先受偿权。但是,考虑到对积极债权人的公平保护,执行法院在主持参与分配时应比照破产案件中破产费用优先拨付的制度,将债权人的申请保全费用在分配前现行拨付。

二、申请财产保全如何查到对方财产?

一、 查询对方账户信息的方法

1、债权人自行查取线索。这一种方法就要靠债权人自己留意了。在与债务人打交道的过程当中,应该注意搜集和整理来往的信件、合同等文件,还要多注意搜集债务人的个人身份信息、住址、公司情况。或者采取跟踪的方式,了解债务人出入银行的情况、以及经常乘坐的汽车车牌等等,为以后打官司留作备用。

2、请求法院帮忙调查。这种方式需要债权人主动进行申请,在法院执法人员的帮助下,去调取债务人的银行交易信息、房产信息等。

3、请律师帮忙查询。由于律师的特殊身份,所以在某些事情上比普通人要方便很多。请律师同样可以查询到很多债务人的信息。(具体信息下面有列举)

注意:也可以选择悬赏的方式。

二、 都有哪些信息可以调查?

1、如果债务方是企业,可以到工商局查取对方的开户情况,还可以查取对方公司的审计报告。也可以去银行的会计科查询债务人的开户情况。

2、查询债务人的生活缴费情况,比如:去电信局查询话费情况,去电力局查询电费账户、去自来水公司查询缴纳税费的账户。

3、对于债务方是企业的,还可以到国税局查询他们的增值税账户、也可以到地税局查询企业缴税情况。

4、查取对方的网络账户情况。比如:支付宝和微信的交易情况,可以请法院对债务人的网络账户进行冻结。

三、财产保全可以申请几次?

诉前财产保全不受次数限制。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条件

 

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必须在诉讼前申请。

 

5.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6.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四、网贷申请财产保全?

为了安全起见别申请,又不是银行

五、仲裁财产保全如何申请?

  仲裁财产保全的程序:  

1.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必须由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而且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对仲裁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2.仲裁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按照仲裁程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3.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根据法律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4.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  

5.仲裁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六、伤者申请财产保全利弊?

有利的地方在于可以确保伤者在财产赔偿方面得到相关的保障,不利的弊端在于,会耗费比较多的精力以及提前垫付相关的费用

七、银行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怎么申请对方财产保全?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六、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新西兰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新西兰可向法院申请财产冻结令,以利于法院审判。

十、自己财产被别人申请保全,我可以再申请保全自己财产吗?

不可以。自己财产没有理由被别人保全,可以提出异议,但是不能反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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