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农村房屋买卖,让城里有实力的退休老人去农村买房,带动农村老人共同养老。这样既满足了城里退休老人过田园生活的愿望,又让农村老人生活有了生机。
关于这个建议,我觉得有三个信息:一个是城市老人带资金下乡,推动乡村建设;一个城市老人带文化、观念、生活娱乐方式等下乡,搅动乡村文化;一个是城乡老人之间的互动、互助与融合,推动乡村社会变化。
当然,这个建议其实提到了三个问题:
第一,城市老人养老问题。就目前情形来看,城市养老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居家养老;二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三是养老院。应该说,一般还是以居家养老为主,各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不尽相同,有的好而丰富,有的就比较不足。与广阔的农村相比较,城市养老往往缺乏清静与自然,有的城市老人就比较向往田园生活。
如果到一些农村去走走,你就会发现,有一些房屋,可能就是城市里的老人或老人子女出钱修建的,而且这些老人就在乡下养老,过起了田园生活。只不过他们的房屋采取了一些变通方式。
第二,农村养老问题。我曾经到一个村子走访,村支书向我坦陈了农村的养老问题比较突出。他说,就目前居家养老占据大多数的情形下,农村子女在外工作比较优秀的,农村老人身边没有人陪伴;而农村子女生活条件较低的,又往往在赡养老人方面力不从心,或者是根本上不想赡养,传统伦理道德面临挑战。所以,这些年来,也出现了因为赡养老人而引发的纠纷。
怎么办?一方面要弘扬孝顺老人的传统美德,另一方面也得要思考村级养老服务的问题,怎么样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为村里老人提供优质、可持续的养老服务。显然,当下经济实力不够的村集体,无法承担起这个重任。
第三,农村宅基地改革问题。可以说,在这个方面已经开始有了一些探索。比如自然资源部就“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作出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另外,湖南省规定: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农村宅基地的所在地。而且,2016年2月3日后将户口由乡村迁往城镇的公民,要求返回办理乡迁城时的迁出地落户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迁出地。
城市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应该是在为未来农村住房的买房探路,只是需要更加谨慎。
因为,关于农村土地的问题,不简单是一个经济市场属性的问题,而是涉及到社会整体稳定大局的问题。
就拿保护耕地来说,越来越严厉,就是因为这涉及粮食安全的大问题。所以提出: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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