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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必须和主合同一起装订吗?

248 2024-10-31 15:39 admin

一、合同附件必须和主合同一起装订吗?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合同的附件部分按要求是必须要和主合同一起装订的。合同的附件一般来说都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合同的条款生效、变更乃至实际执行、临时项目或设施的增补等方面有详细、具体的约定,构成了合同的完整性,因此,在装订时,应随同主合同一起装订保管。

二、主合同和从合同是什么?

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关系,主要是一种从属关系,组合同时双方定义的主要合同,一般也是当事人双方,就某项业务订立的第一份合同,重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就主合同所定义的补充合同,是对组合总里面有关内容的补充说明,或者详细明确。

主合同在先,从合同在后,两者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三、附加投保人豁免主合同主合同指的是?

附加投保人豁免通常是指在某份保单中,附加的一个保险责任。附加投保人豁免的作用是:如果主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身体部位残疾或身故,投保人可以保证不再承担保费,同时附加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障不受影响。

而主合同指的是这份保单的主要保险责任,通常也是为被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主要条款。一份保单可以同时包含多个不同的保险责任,其中附加保险责任往往要付额外的保费。因此,投保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需要的附加保险责任,并支付相应的保费,以增强主合同的保障范围和程度。

四、仓储合同是主合同吗?

答:对于仓储公司来讲是主合同。如果是企业内部的仓储部则是附加合同。它是由仓储的所有制性质所决定的。对于仓储部来说合同只是另外一个合同的附加条款,它不具备签订合同的条件。只有有对外权的企业和法人代表权的企业才能签订合同。它只是企业的一个部门。

五、主合同和从合同的主体是否相同?

根据两个或者多个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担保法》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六、典当合同能做抵押主合同么?

典当合同是不能做抵押主合同的,应该有公证机关出具的才有效。

七、主合同下的合同叫什么?

附属合同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主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于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失去了前提,因此担保合同也归于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是否会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呢?不会的,因为主合同的存在并不以担保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此,担保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八、借据和个人保证借款合同哪个是主合同?

借据和个人借款合同都是主合同。因为两个其实都包含了合同应当具备借款合同的基本构成要件。这里的“保证”不知道LZ是不是指担保的意思?如果是的话,那么你就是把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合并成一个合同来写了

九、合同正本与主合同区别?

合同正本通常是当事人双方签字生效的合同文书,但他属于合同的原件,而副本是相对于正本而言的,一般是复印件。

主合同相对于从合同而言,主合同不存在了,从合同也就失去了意义,也就是说从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的,如担保合同就属于从合同的一种。

十、主合同和主体合同是一个合同吗? 不是的话,主合同是什么合同,主体合同是什么合同?

一般法律术语当中不包括“主体合同”这个概念,倒是存在“合同主体”。

主合同就是只约定了基本的权利义务的合同。相关还有一个从合同概念,从合同依附主合同存在,主合同的无效、撤销会影响到从合同效力。最简单的主从合同就是借贷合同以及保证合同。

合同主体,就是指合同缔结的当事人。

如果硬要说主体合同,我知道的就是在建筑工程中,对工程主体部分订立的建筑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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