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合同首付款比例?
签订合同时一般会约定付款方式,惯例是签订合同后付首款,产品交付后付第二期款,质保期过后付尾款。如果不涉及质量保证的问题,可能就只有第一期款和第二期款。当然也有不少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款,可以预付,可以交货时付,也可以交货后付。但对于重大的供销合同、工程合同、服务合同,约定三期付款是比较普遍的。
如果约定为分三期付款,那么首款比例该如何确定呢?站在甲方(采购方)的角度,自然希望首付款比例越低越好;站在乙方(销售方)角度,则希望首付款比例越大越好。因此,合同首付款比例定多少,首先取决于甲乙双方的博弈能力,强势的一方必然会争取到有利于己方的首付款比例。
单纯站在乙方的角度,确认首付款的比例有规避风险的考量,要让首付款覆盖住甲方违约带来的损失,因此需要遵循一定依据确定。依据就是要看合同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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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通用型商品销售,甲方违约基本上不会给乙方造成损失,首付款比例可以低一些。兜住商品价格下跌可能的损失就行,防范商品降价后甲方不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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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定制型商品销售,乙方风险较大,一旦甲方违约,生产后的商品另行销售会很困难。因此,首付款比例务必要约定得高一些,以盖住乙方为履行合同投入的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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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服务类合同,乙方的成本主要为人工成本,一旦投入是不可逆的。首付款比例至少要覆盖住整个项目期的人工成本。首付款不宜低于50%。
要是你觉得上面的分析过于复杂,也可以参照一个基本原则执行,除通用型商品销售合同外,首付款不低于合同的成本。
二、借款合同中借款用途的理解?
借款用途目前是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不可缺少的条款。
这主要是因为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很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就会使原先当事人共同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借款风险,最终导致借款难以收回。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有些借款还是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国家的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发放的,其借款用途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不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还会造成资金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
这在《合同法》中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另外,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对借款用途作出规定的,借款人也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因改变借款用途对贷款人造成损害的,贷款人也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三、借款合同由谁填写?
除了个人信息和需要你签字确认的地方,其他都是银行确定。
四、首付款借款协议什么时候签?
一般来说,买房都要先签订购房合同,然后才能交首付,这样对购房者来说是更安全,一般不建议先交首付,再签购房合同。
正常购房的流程应该是先签认购书,后交定金,在七天左右签购合同后再支付首付,接着就可以申请银行办理贷款。
办理贷款合同,一旦交房验收,移交手续完成以后,银行就会发放贷款。整个流程的话,对于购房者来说还是非常有保障的,极大地保护了购房者的利益。
五、买房抵押合同给购房者吗?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1、如果已经拿到房产证,那么四份就够了,自己留存一份,银行经办及留底需要两份,再就是房管局(房屋登记中心)一份;办理完就可以拿到贷款了。
2、如果房子是期房的话,除了上述的四份,房地产开发商还需一份。 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六、借款合同只有借款人的签名,合同有效吗?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要阐明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及利息。
还要借款人在最后落款上的签名或指印,既然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签名了,就表示认可,该合同就有效,受法律保护。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出借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可凭借条(借款合同)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七、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号是啥?
购房合同是购买人买房产的凭证,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出卖人向卖受人交付房屋,双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借款的凭证,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按照约定,出借人向借款人借款,借款人按照规定向出借人偿还本金及利息。
八、借款合同怎样去查合同编号?
查询借款合同编号的方法为:
1.银行查询。用户可通过登录贷款行的官网,查询贷款明细和贷款合同编号。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拨打贷款行的客服热线或前往营业网点柜台进行查询。
2.支付宝查询。若用户的贷款为公积金贷款,则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中的公积金查询,查看贷款明细和贷款合同编号。
3.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积金贷款除了可以通过支付宝查询外,还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查询。
九、融资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借款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
1、合同主体之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彼此相关的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分别签订购货、租赁两个合同,出租人一方面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合同,一方面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但是两个合同的标的物又是同一的,两个合同是各自独立的,签订的目的不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也不同,但“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租赁和贸易不可分”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而借款合同只涉及出借人与借款人,不涉及第三方。
2、法律关系客体之区别
从标的物来看,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资金,是借钱还钱的合同;而融资租赁合同标的则是租赁物,是以融物代替融资并把借钱借物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必须出现“物”即设备、交通工具等,而不仅仅是“资”,没有“物”,则不是融资租赁合同。
3、租金与利息计算不同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依合同除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本金外,还需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除合同约定外,还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利率范围,否则超出部分无效,而且本金也是在合同期满时一次性还清。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是租金,租金的安排远比单纯的还本付息复杂。租金一般是租期内分几次支付,均等付租或不均等付租,而且租金一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本息。
4、起算期限不同
借款合同中借款期限一般是从借款到位时开始计算;而融资租赁中,签约时由租赁双方商定订明以开证日、提单日、最后一宗货款支付日、抵达承租人工厂日或验收日为起租日。
十、借款合同与贷款合同的区别?
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业务主体不同:借款合同的业务主体可以是机构、个人、银行之间的资金借货往来,贷款合同主体多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个人、企业间的借贷往来。
第二、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关系不同:借款合同的放款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银行,贷款合同的放款人多是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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