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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有购房合同吗? 办理房产证要上交购房合同吗?

276 2024-09-22 16:31 admin

一、安置房有购房合同吗?

您好,是的,安置房有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购买安置房的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其中包含了房屋的价格、房屋的面积、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具体条款和条件。

购房合同是双方权益的保障,买方在签订合同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款,而卖方则需按时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二、办理房产证要上交购房合同吗?

一般来说,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其他相关材料,包括房屋产权证明、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等。因此,上交购房合同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步骤之一。购房合同作为房屋买卖双方权益的重要证明文件,在办理房产证时会被认可,并作为产权的有效凭证之一。但具体的要求可能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业务人员以获取精确的信息。

三、安置房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反悔要双倍返还购房款,合法吗?

一般来说违约是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赔偿,如果约定违约金的话,不能超过总金额的30%,过高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四、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不能。。安置房作为不动产,房产证即为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所以有房产证。如果是银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友情提示:

1、若被拆迁人去逝,需先办理被拆除房屋权属继承手续后,再按上述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若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购房合同网签了,收到房就能办房产证吗????

1.购房合已门网签了,只是说允许交易不违法。还有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还要经过有关部门,办理买卖房屋交易过户等手续。

2.收到房子就是办理房产证是不行的,必须等到交易过户等相关手续全部办完,你才能带上购房合同和交易证明到房子管理部办理房产证!

六、海南安置房购房规定?

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县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

  (一)在本市县城镇从业的居民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1.本意见印发之日前已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本意见印发之日后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3.未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900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二)在本市县城镇从业的引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1.已在本市县城镇落户,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36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七、安置房办房产证要几万?

办房产证需要多少钱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 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3、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 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 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4、契税:由购房人交纳,是房屋总价的3%。

八、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安置房怎么办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出于城市建设、土地规划的需要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予以征收并拆除,通过产权调换的方式为被拆迁人提供原住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

安置房可以取得房产证的,只是一般办理时间较长。政府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无房产证卖方将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同样也不能享受房屋带来的利益,对于买房来说,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两卖的项目。

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九、成都安置房占用购房名额吗?

首先来说安置房是否占用成都的购房资格,主要分为两种,如果是小产权房,农房,这种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是没法办法房产证,也不能过户的,所以不占用购房资格;如果是是普通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话,那么也要区分对待,当还没有产权证,也没有在房管局备案的时候,这种安置房是不占用购房资格的。

而如果已经备案,已经获得了产权证,那么就要占用你的购房资格了。

十、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要交税吗?

菁英地产客服部希望能帮到您,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

根据 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销售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超出部分按以下征税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少有住房的可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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