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购房,但仍按照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政策,跟本户口孩子入学条件仍有区别;苏州每个区政策都是一样的。
随迁子女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相对就近入学。您的情况属于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3种情况的第一种:
1、在苏已经购房(成套住宅类),并取得房屋产权证,而且房屋产权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监护人),无需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2、在苏已经购房(成套住宅类),其产权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且唯一一套,无需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3、在苏州市区已购房,当年8月31日前已交房,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如能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交房证明、契税票据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可以不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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