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失: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可以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
购房发票丢失: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然后到房屋开发公司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比如拿出发票底联等相关购房证据。
最后由房产部门前去开发公司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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