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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门在企业中的职能是什么?

190 2024-09-22 01:02 admin

一、采购部门在企业中的职能是什么?

二、采购部门的职能是什么?

1.认真执行总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严格按采购计划采购,做到及时、适用,合理降低物资积压和采购成本。对购进物品做到票证齐全、票物相符,报帐及时。

2.熟悉和掌握市场行情,按“质优、价廉”的原则货比三家,择优采购。注重收集市场信息,及时向部门领导反馈市场价格和有关信息。合理安排采购顺序,对紧缺物资和需要长途采购的原料应提前安排采购计划及时购进。

3.严把采购质量关,物资选择样品供使用部门审核定样,购进大宗物资均须附有质保书和售后服务合同。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使用过程中会出现的问题。

4.加强与验收、保管人员的协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物品保管方法,防止物品保管不妥而受损失。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扩展资料:

三、采购部门的职能有哪些?

采购部门的职能主要包括:

(1)及时掌握所需要的采购信息,保持良好的内部沟通。

(2)调查和掌握生产所用物料的供货渠道,寻找物料供应来源。

(3)建立供应商档案,与供应商联络,以防止紧急状况时找不到替代的供应商。

(4)参考原料市场行情,要求供应商报价。

(5)对供应商的供应价格、材料质量、交货期等作出评估,了解公司主要物料的市场价格走势,制作采购文件,采购所需的物料。

(6)按照采购合同协调供应商的交货期。

(7)协助质量部门检查进厂物料的数量与质量。

(8)协助物料控制部门对呆滞料与废料进行预防和处理。

拓展资料:

关于采购

采购,是指企业在一定的条件下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企业资源, 以保证企业生产及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一项企业经营活动。是指个人或单位在一定的条件下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自己的资源, 为满足自身需要或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一项经营活动。

(一)所谓采购,都是从资源市场获取资源的过程

能够提供这些资源的供应商,形成了一个资源市场。为了从资源市场获取这些资源,必须通过采购的方式。也就是说,采购的基本功能,就是帮助人们从资源市场获取他们所需要的各种资源。

(二)采购,既是一个商流过程,也是一个物流过程

采购的基本作用,就是将资源从资源市场的供应者手中转移到用户手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是要实现将资源的物质实体从供应商手中转移到用户手中。前者是一个商流过程,主要通过商品交易、等价交换来实现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后者是一个物流过程,主要通过运输、储存、包装、装卸、流通加工等手段来实现商品空间位置和时间位置的完整结合,缺一不可。只有这两个方面都完全实现了,采购过程才算完成。因此,采购过程实际上是商流过程与物流过程的统一。

(三)采购是一种经济活动

在整个采购活动过程中,一方面,通过采购获取了资源,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的顺利进行,这是采购的效益;另一方面,在采购过程中,也会发生各种费用,这就是采购成本。我们要追求采购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就是不断降低采购成本,以最少的成本去获取最大的效益。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的关键,就是要努力追求科学采购。科学采购是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利润源泉。

四、采购合同的意义?

采购合同是供货方与需求方之间,就货物的采购数量、价格、质量要求、交货时间、地点和交货方式等事项,经过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以便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和履行。

采购合同是经济合同,双方受合同法保护和承担责任。

五、采购部的部门职能(详细点)?

工程部,是实施工程监督的部门,即这个部门在工程发包后,对现场实施的承包商进行质量和数量的监控;比较少由自己组织实施的;采购部,顾名思义,是进行采购的部门,是你主要要公关的部门;技术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部门;商务部,对价格进行认定,计算的部门;其实就是预结算部门; 你做阀门,是厂家直销,还是代理?不管怎样,这几个部门,都是要进行评标的。

你的标书肯定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一般是采购部主持,其他三个部门进行评标,工程部关注的是质量、安全、工期;技术部关心的是你的阀门技术指标满足要求与否;商务部将对你的价格进行审核;采购部将对你的资质等进行审查;主要在商务方面!知道要做工作的方向了吧?但是每个部门都需要你做好解释工作和其他工作。

六、设备采购合同采购的设备包括?

答:设备采购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设备的交易达成的法律协议。设备采购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 设备的具体信息,包括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

3. 设备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包括合同总价、货款结算方式、货款支付期限等;

4. 设备的交付和验收方式,包括交货地点、交货时间、验收标准等;

5. 设备的保修和维护责任,包括保修期限、保修范围、售后服务等;

6.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包括违约金、赔偿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7. 合同的生效和解除条款,包括合同生效条件、解除条件、解除方式等。

设备采购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会根据不同的设备种类和采购方的需求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设备采购合同中的内容应该尽可能详细和具体,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七、购销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区别?

购销合同和采购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它们在多个方面有所不同:

1. **概念不同**:

   - 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它主要涉及采购方向供应商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过程。

   - 销售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合同通常涉及商品的销售和购买。

   - 购销合同则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它涵盖了采购和销售的两个过程。

2. **内容和用途不同**:

   - 采购合同通常详细描述了所购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等具体条款,以确保供应方能够按照约定提供所需的商品或服务。

   - 销售合同则可能包括关于商品的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具体条款,以确保买方能够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并接收商品。

   - 购销合同则结合了采购和销售的特点,涉及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转移以及相应的价款支付。

3. **法律效力和保护不同**:

   - 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都是独立的法律文件,各自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 购销合同由于涵盖了采购和销售的两个过程,因此在法律效力和保护方面可能涉及更复杂的问题。例如,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可能需要同时考虑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责任和赔偿事宜。

八、供货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区别?

区别就是①合同编制人不同,供货合同是供应商站在自己的角度编制的合同,供货合同的甲方是供应商,乙方是购买人。

采购合同是采购人站在采购方角度编制的合同,甲方是采购人,乙方是供应商。

②供货合同的使用一般是供应商在市场上占主导地位,货物一般是比较卖方市场。采购合同一般是采购方占主导地位,采购的货物一般是买方市场。

九、采购合同与工程合同的区别?

采购合同与工程合同区别有以下四点:

1、一个是做为向供应商采购的一种信息,形式简单,采购单内不含约束供应商的条款,签订采购合同之后采购单才做为合同的一部分,才具有法律效应。

2、采购合同内包含采购物品数量、型号、总金额、到货期、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仲裁等其它约束供应商的条款,需双方签字盖章后才生效,如发生纠分,合同就是依据。采购物品必需有采购订单及采购合同这两样东西。

3、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因此,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如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就属于承揽合同。

十、采购方编写政府采购合同的步骤?

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包括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包括两个步骤阶段,分别是要约和承诺。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都有约束力。

承诺也可以称为接受或接盘。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

二、要约的特点是什么

(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三)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此时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一、必须明确表示其做出的建议是一向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二、必须明确承担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责任,尤其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必须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承诺以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断。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主要条款是不同的。所谓确定,是指要约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要约应当使受要约人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思,否则无法承诺。

(五)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条件。要约人只有在送达受要约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拘束力。如果要约在发出以后,因传达要约的信件丢失或没有传达,不能认为要约已经送达。

三、承诺的撤回和撤销规定

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综上所述,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只有两个阶段完成之后,合同才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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