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快速降温设备采购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快速降温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2021JSKJD-001
甲方:江苏省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就江苏省快速降温设备采购事项所达成的一致意见和规定,保障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的数量、质量、交付时间等条件,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
二、设备规格
- 设备名称:快速降温设备
- 型号:KJD-2021
- 功率:1000瓦特
- 电压:220伏特
- 尺寸:1200mm x 800mm x 1500mm
三、设备数量
甲方计划采购设备数量为50台,具体数量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的订单为准。
四、设备质量
乙方承诺所供应的设备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无故障、无损坏,存在质量问题的设备将由乙方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五、交货期限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设备。甲方有权在交货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设备验收。
六、价格与支付
1. 设备单价为人民币XXX(大写:XXX元整)。
2. 设备总价为设备单价乘以设备数量,合计人民币XXXXXX(大写:XXXXXX元整)。
3. 甲方应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全额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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