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苗木采购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2021-001
合同日期:2021年6月1日
买方:某某苗木有限公司
地址: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123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23456789
卖方:某某种苗有限公司
地址: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456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987654321
一、合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协商一致,买方通过本合同向卖方采购苗木产品。双方共同遵循合同约定,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二、合同商品
1. 商品种类:各类苗木产品
2. 商品规格:依据买方提出的要求,卖方按照标准规格提供。
3. 商品数量: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
4. 商品单价:依据卖方当时的市场价格报价。
5. 交付地点: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苗木交易中心。
三、交货时间
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商品。
2. 卖方应在商品出货7天前书面通知买方,以确保买方有充足的时间安排相关事宜。
四、价格与支付方式
1. 商品总价款为:人民币XXX元。
2. 买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支付第一笔定金,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0%。
3. 买方应在《实际交付付款期限》前,支付剩余款项。
4. 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
五、验收与退换货
1. 买方在商品交付后7个工作日内,对商品进行验收。
2. 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退换货。
六、合同变更
1. 若遇特殊情况,卖方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买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 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变更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有双方签字确认。
七、违约责任
1. 若买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
2. 若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商品,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解除
1. 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需解除合同,任一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2. 本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如实履行未履行的义务,并进行相应的结算。
本合同一式两份,买方和卖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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