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混凝土雨水井采购合同
一、合同背景
本合同由甲方(购方)和乙方(供方)订立,旨在明确双方就抚顺地区混凝土雨水井的采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
二、合同条款
1. 采购内容:
甲方需要采购具有一定规格和数量的混凝土雨水井,具体规格和数量以本合同附件A中的清单为准。
2. 交货时间:
乙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所订购的混凝土雨水井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 产品质量: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混凝土雨水井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提供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
4. 价格与支付方式:
甲方应根据合同附件A中清单所列的混凝土雨水井数量和单价,支付总金额。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并在转账后给予乙方相应的付款凭证。
5.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金。
6. 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信息,应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该等信息。
三、合同变更和解除
1. 合同变更:
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协议,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2. 合同解除:
以下情况之一出现时,本合同可以被解除:
四、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进行仲裁,并接受仲裁结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购方):
签字盖章:
乙方(供方):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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