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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重型自动平刨采购合同

88 2023-12-17 02:45 admin

吉林重型机械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您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达成以下采购合同:

一、合同条款

1.1 乙方同意向甲方购买吉林重型自动平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1.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在签署本合同后立即执行。

二、设备规格

  1. 设备型号:JD-800
  2. 设备重量:1000吨
  3. 设备尺寸:2000mm x 1500mm x 1800mm
  4. 设备颜色:石墨黑

三、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3.1 乙方同意支付总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3.2 付款方式:

  • 预付款:30%预付款,在签署合同时支付人民币150,000元。
  • 中期付款:60%中期付款,在设备生产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00,000元。
  • 尾款:10%尾款,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50,000元。

四、设备交付与验收

4.1 甲方将在本合同签署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生产制造。

4.2 设备运抵乙方指定的地址后,乙方有权进行验收。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检查,如发现任何设备质量问题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之处,应立即通知甲方。

4.3 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甲方,并且在设备交付30个工作日后未进行书面指正,视为乙方已对设备的质量和外观表示满意,并正式接受设备。

4.4 设备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签署验收证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期付款。

五、售后服务与保修

5.1 甲方将提供免费的设备安装、调试及培训服务。

5.2 设备交付后,甲方将提供12个月的质量保修期,自设备正式运营之日起开始计算。

5.3 保修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将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并负责提供相关备件。

5.4 保修期外,甲方将提供设备维修、升级等售后服务,并按照约定收取相应费用。

六、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付设备,甲方应按迟延交付设备金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2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金额的任何一部分,乙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3 甲乙双方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7.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之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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