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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威海售饭机采购合同

101 2023-12-14 19:49 admin

临沂威海售饭机采购合同

合同范围

本合同由买方临沂餐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卖方威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签订,旨在明确双方就临沂市餐饮行业所需售饭机的采购事宜所达成的一致合作关系。

合同条款

  1. 合作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产品规格:买方需采购的售饭机规格详见附件1。
  3. 交付时间:卖方将根据买方的需求,在合同生效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4. 交付地点:交货地点为临沂市餐饮集团有限公司总部。
  5. 价格与支付条件:买方将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货款。货款支付方式为贷款方式,按照每月支付一次的方式进行。
  6. 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所提供的售饭机在交付后的180天内保修,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承担维修费用。
  7.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解决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履行

双方各自保证在本合同中陈述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买方应按时支付货款,并提供相关贷款手续;卖方应按时交付合格的售饭机,并提供售后服务。

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罢工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互相协商解决方案。

合同解除

以下情况下,本合同可解除:

1.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 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

3.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况。

合同变更

如需对本合同的任何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双方应通过书面协议进行。

保密条款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非法使用。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附件1:售饭机规格表

以上是买方临沂餐饮集团有限公司与卖方威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临沂威海售饭机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应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争议。通过合作,共同推动临沂市餐饮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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