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门禁设备采购合同
本合同由甲方(购买方)和乙方(供应方)自愿签订,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采购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
公司名称:[甲方公司全称]
地址:[甲方公司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
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全称]
地址:[乙方公司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二、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甲方采购乙方提供的人脸门禁设备,具体规格和数量如下:
-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 规格:[设备规格]
- 数量:[设备数量]
三、价格和支付方式
1. 设备总价款为人民币[设备总价]元。
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支付方式]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四、交付和验收
1. 交付时间:乙方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交付时间]内交付设备。
2. 乙方应确保交付的设备具有良好的品质、无任何瑕疵。
3. 甲方在收到设备后应进行验收,如发现存在任何瑕疵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予以修复或更换。
五、保修和售后服务
1. 设备保修期为[保修期],保修期内,乙方应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甲方遵守使用和保养设备的规定,若设备在保修期外出现问题,可向乙方进行咨询和维修。
六、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天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涉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一切信息保密。
八、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至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九、合同生效和变更
1. 本合同经双方公司盖章,并由双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的补充、修改或解除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合法代表人签字确认方有效。
十、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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