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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里要求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3日内必须签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是否合法?

88 2023-12-10 04:55 admin

这个招标文件要求不合法。 《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都要求中标通知发出后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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